得力卑詩省推動 聯邦擬向某些罪犯實行反向舉證及分期執行刑期
【星島綜合報道】聯邦司法部長兼總檢察長弗雷澤(Sean Fraser)周一公布更多關於《保釋和量刑改革法案》(Bail and Sentencing Reform Act)的具體內容和細節,包括對某些罪行實施「反向舉證責任」、判處分期執行的刑期,以及審批保釋時必須考慮所有未判決控罪等。
弗雷澤上周向國會提交了這項又名C-14法案的提案,主要是增加對積犯和暴力罪犯的限制或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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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提出對法例作出多項修訂,當中反映了卑詩省政府、該省各市長和警隊在過去多月來提供的意見,他們一直要求聯邦政府制訂更嚴格的條例,以減少危險罪犯肆虐街頭。弗雷澤表揚卑詩省政界對促成新法案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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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弗雷澤作出這些公布的同一天(27日),卑詩省阿波斯福發生了兩宗光天化日槍擊案,造成一死一傷(見另文);在前一天,素里和三角洲也同時發生槍擊案(見另文),其中一宗懷疑與勒索有關。
卑詩省倡議的最主要修訂之一,是對暴力敲詐勒索案和涉及窒息或勒頸的性侵案中的被告,實行「反向舉證責任」(Reverse onus provision),將舉證責任轉移到被告身上,他們需要證明自己應該獲得保釋的原因,而不是由控方提出必須將他們拘留的理由。(見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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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修訂是由卑詩省律政廳長利莎瑪(Niki Sharma)和公共安全及法務廳長柯瑞安(Nina Krieger)直接推動的。
弗雷澤在卑詩省府維多利亞,與兩位廳長和省長尹大衛(David Eby)一起舉行新聞發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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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詩省還參與法案中對一些量刑準則的修訂,包括允許在敲詐勒索罪與縱火罪等其他嚴重罪行有關聯的情況下,判處分期執行而非同期執行的刑期。
該法案還提出取消向嚴重性犯罪(包括兒童性罪行犯人)提供在家囚禁的機會,這亦是卑詩省推動的修訂之一。
其他經與卑詩省市的政界磋商後提出的修訂項目包括:
-保釋聆訊將考慮被告所有未判決控罪的數目,而非僅是最近期的控罪。
-重新賦予檢察機關在有刑事過失導致他人死亡或受傷的案件中,有禁止被告駕駛的權力。
-允許卑詩審查委員會舉行網上聆訊,以減輕司法系統的壓力。
聯邦政府表示在今年底前可能會提交另一項類似的法案,內容重點關注親密伴侶暴力罪行、將某些殺害女性案件設定為控以一級謀殺,以及一些關於性罪行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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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卑詩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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