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每年約1/3航班延誤 乘客和機組人員代價高昂
【星島綜合報道】據文件顯示,加拿大每年約有三分之一的航班延誤,其中大多數屬於航空公司控制範圍之內,乘客和機組人員正為此付出代價。
根據新聞調查基金會(IJF)獲得的加拿大運輸部(Transport Canada)數據,2022至2024年間,本國每年有超過25萬個航班受影響。航班延誤不僅對乘客構成影響,對空服員亦然,因為即使他們已經在工作,他們的薪酬也要等到飛機關門後才開始計算。
加拿大公共僱員工會(CUPE)西捷航空分會發言人Erin Rolfson表示,「如果大約三分之一的航班延誤,」她說,「那就意味著數千名空服人員每個月都無辜損失自己的無薪酬時間。」
同樣的延誤也考驗著乘客賠償制度,Rolfson稱該制度「令人困惑且前後矛盾」,並指這反映出「一些航空公司缺乏透明度」。
一人請病假就可能導致延誤
據稱,一名請病假的機組人員就可能導致延誤甚至取消航班,擾亂加拿大境內及境外的旅行,具體取決於飛機的航線。連鎖的延誤暴露了加拿大航空旅行框架的弱點,增加了空服員的無償工作時間,並增加乘客的意外費用,給航空公司帶來財務壓力,引發對加拿大航空系統中時間價值的討論,以及如何修復這個系統的爭論。
據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稱,該航空公司空服人員自8月16日起罷工,至少令50萬名乘客受影響。目前正在進行合約談判,他們尋求就未支付的地勤工作、加薪以及其他補償。
在西捷航空(WestJet),空服員的現行合約將於12月到期,工會代表正在尋求類似的改革,包括支付飛行前和飛行後工作的工資。CUPE估計,這些無償工作每月總計約35小時。
逾半延誤屬承運人可控範圍
當航班延誤時,誰應負責以及各方應得何種補償,正是有關如何修復加拿大航空系統辯論的核心問題。
加拿大運輸部最近回覆一位議員的提問時顯示,超過一半的延誤屬於「承運人控制範圍之內」,根據聯邦法規,屬於此類情況的航空公司可以對乘客進行賠償。
當暴風雪席捲大草原地區或安全警報導致機場關閉時,此類事件通常被視為「不受承運人控制」,航空公司對國內航班的責任僅限於為乘客重新安排航班。
但如果加拿大境內航班的延誤是由於機組人員排班或維護問題等原因造成時,則這些事件可能會被歸類為「承運人可控制範圍內」。根據加拿大的《航空旅客保護條例》(Air Passenger Protection Regulations,APPR),乘客應按小時獲得賠償,賠償內容包括餐飲、固定費用、飯店、交通和其他費用。
但IJF從乘客和小額索賠申請中收集到的軼事證據顯示,這些規定並不總是會向面臨延誤的旅客解釋清楚,而加CUPE表示,空服人員經常陷於兩難境地。
「空服人員親眼目睹了航班延誤期間與乘客的溝通是多麼混亂和不一致,」Rolfson說。「我們的成員經常回答乘客關於賠償的憤怒或不滿的問題。這讓他們處境艱難。」
建議加拿大賠償標準與歐洲接軌
西捷航空行政總裁Alexis von Hoensbroech稱該系統「無效」,且對乘客來說成本高昂。他建議,應該透過一個乘客自願參加的計劃,讓選擇購買保障的乘客可以獲得補償。
航空乘客權益倡導者Gábor Lukács表示,加拿大應與歐洲接軌,他稱歐洲標準是乘客保護的「黃金標準」。
「他說:『對於由單一或少數行為者可控事件所引致的風險,保險模式是不可行的。』『在歐盟、以色列、土耳其以及其他有某種形式的乘客保障法規的司法管轄區,他們都避免採用『選擇加入』模式。」
西捷航空和加航在本文發表前尚未回應IJF關於航班延誤的問題。
圖: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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