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警方利用快遞人員攔截毒品包裹是非法 毒販上訴得直

【星島綜合報道】毒品運送者希望卑詩省上訴法庭撤回使他被判15年的證據,因為皇家騎警將郵遞公司「Loomis」的工人當作「國家代理人」來攔截毒品包裹。法庭同意警方操作是非法搜查和扣留,並下令案件重審。
據Postmedia報道,上訴法庭法官範·奧斯滕(Joyce DeWitt-Van Oosten)在裁決中寫道,警方相當於非法搜查並扣留了Kien Trung Pham的毒品包裹,侵犯了他的憲章權利,下令法院對Pham的案件重審。
上訴法庭法官認為,警方非法指示郵遞公司Loomis的工作人員,扣留懷疑與Pham有關的人士寄送的包裹。
判決書稱,警方還指示工作人員拍攝這位名叫麥奎爾(William McGuire)的男子的照片,記下他的車牌號,並確保他不知道自己正受到調查。
根據上訴法庭的判決,Pham於2023年7月被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裁定6項販運或持有毒品的罪名成立,包括芬太尼、冰毒(methamphetamine,甲基安非他命)和可卡因,以及4項槍械罪,並於今年早些時候被判處15年監禁。
他在上訴中辯稱,他所面臨的10項定罪應該被宣告無罪,因為警方扣留了他交由Loomis公司寄送、經溫哥華機場運往新西蘭的含有毒品的包裹,侵犯了他的憲章權利。
他進一步辯稱,如果上訴法院不推翻這些定罪,就應該下令重審,並辯稱所有定罪證據(包括偽裝成保健品的7.5公斤冰毒),都不應被接納。
Pham在審判期間也曾提出同樣的憲章論點,但遭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貝爾德(Robin Baird)駁回,他在判處Pham入獄時稱其為「寄生蟲」。
警方尋求公民協助執法遭質疑
貝爾德寫道:「警方所做的一切……只是告知Loomis的員工,他們的服務正被犯罪分子濫用,將高度非法的毒品運往世界各地。」
警方要求3名員工在麥奎爾再來時通知他們,並將他的包裹放在一邊。貝爾德寫道:「警方尋求私人公民來協助執法,這本身並沒有任何不妥,更談不上違憲。」
但上訴法庭法官範·奧斯滕撰寫的判決書認為此舉違憲,並得到了上訴庭法官格羅伯曼(Harvey Groberman)和Peter Edelmann的贊同,判決書中包含了3名員工在就憲章挑戰進行交叉審問時的筆錄。
範·奧斯滕寫道,她允許上訴,這將對所有10項指控產生影響,並根據「法官對於Loomis員工是否為國家代理人的分析中的可逆錯誤」下令進行新的審判,以回應Pham的憲章挑戰。
她表示,這些員工並非「只是在正常營業」,如果不是加拿大皇家騎警的介入,他們就不會拒絕發送包裹,制定計劃秘密扣留包裹以備警方查驗,向警方披露有關客戶的私隱資料,進行觀察以幫助警方識別發貨人,也不會允許警方在其倉庫進行監視。
此案發生在2019年,當時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在溫哥華機場截獲兩件目的地為紐西蘭的包裹,裡面裝有冰毒。據判決書指,包裹內的塑膠容器中採集到了Pham的指紋。
邊境官員致電那乃磨皇家騎警,並透過與那乃磨Loomis的工作人員交談,發現類似的包裹也從那裡運出,其中大部分是由麥奎爾寄出的。
在接下來的幾周里,這些員工扣留了麥奎爾寄送的類似包裹而在他最後一次送貨時,Loomis公司內的監控人員在他駕駛著Pham的卡車離開時將他逮捕,判決書稱,麥奎爾送到Loomis的包裹在沒有逮捕令的情況下被查扣。
根據在Pham卡車上發現的信息,警方獲得了搜查令,搜查了Pham在那乃磨的兩處住所,並在其中發現了芬太尼和可卡因以及4支槍,其中包括半自動手槍。
除了非法搜查和扣留外,上訴法院還指出,貝爾德認為Pham對送到Loomis的包裹沒有合理的私期隱望是錯誤的,而上訴法院駁回了這一論點。
圖:Loomis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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