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推翻驅逐73歲房客的判決 認為房東行為「可疑」

【星島綜合報道】一位73歲的租戶在卑詩省最高法院贏得了訴訟,推翻了一項將她驅逐出其 2 居室出租公寓的命令。
CBC報道,去年卑詩省住宅租賃部門(RTB)的裁決支持房東將弗雷澤(Janet Fraser)驅逐出其公寓的要求。但弗雷澤上訴到法院,稱裁決錯誤地接受了房東的「善意」,並且沒有考慮到「可能存在不誠實的、別有用心的目的」。
根據裁決,弗雷澤與她69歲的伴侶傑瑞(Jerry)在一棟8個單位的出租大樓裡租了一套公寓。傑瑞患有聽力障礙,並患有第四期癌症和多發性硬化症。
裁決並未說明弗雷澤居住在哪個城市。裁決是在新西敏法院做出的。
她在這套公寓裡住了20多年,每月支付780元的租金,法官蘇克斯托夫(Sandra Sukstorf)稱這「遠低於市場價格」。
蘇克斯托夫在8月28日的裁決中表示:「失去這套長期存在的經濟適用房將給弗雷澤女士和她的伴侶帶來巨大的困難。」
蘇克斯托夫同意,RTB仲裁員未能對房東的誠意進行有意義的評估,也沒有處理「關鍵的矛盾證據」。
這對夫婦的租房糾紛始於公寓大樓被出售給新的公司房東1392383 B.C. Ltd.之後。
2023年10月,房東向弗雷澤發出了一份驅逐通知,要求拆除和改造建築物。
根據法官的裁決,弗雷澤試圖與房東協商提高租金以換取撤銷驅逐令,但房東的代理人拒絕了,「聲稱他可以以比她支付的價格高出1500至2000元的價格出租該單位」。
由於房東的公司編號缺少一位數字,該驅逐通知最終被取消。
蘇克斯托夫在裁決中表示,在驅逐程序進行期間,弗雷澤的公寓發生了嚴重的漏水事故,導致天花板上出現了一個大洞,而且「只用防水布蓋著」,並未進行修補。
一個月後,房東第二次向弗雷澤發出終止租約的通知,表示該公寓將被改建為管理員單位。
房東告訴RTB,弗雷澤的公寓是唯一可用的單元,也是唯一適合管理員居住的單元,因為它位於建築物後方,可以直接通往外部。
房東的代理人(在判決書中稱為 Khela)表示,房東打算保留現有的物業管理公司,同時又任命現場管理員。
但法官在判決書說:「然而,物業管理公司的代表(在 RTB 作證)表示,根據他們的經驗,他們從未管理過設有現場管理員的大樓。」
弗雷澤 2 次對驅逐通知提出異議,但最終失敗。RTB 仲裁員命令弗雷澤在2024年9月30日前搬離該單位。
仲裁員表示:「儘管這對租戶或租戶的代理人來說可能不公平,但法律允許房東在某些情況下終止租賃……我確信房東已展現出誠意,以實現終止租賃的既定目的。」
但法官蘇克斯托夫表示,仲裁員的裁決明顯不合理,並且未能解釋如何滿足誠意標準。
蘇克斯托夫表示,弗雷澤向仲裁員出示了另外3份驅逐通知,每份都提到了家庭用途,這些通知是最近發給她所在大樓的鄰居的。
其中2份通知列出的房東是巴蘇塔 (Harman Basutta),法官表示,他並沒有出現在擁有該大樓的編號公司的公司註冊處。第三份通知列出的房東是赫拉 (Harpreet Khela)。
但法官指出,只有個人房東或家族企業(而非編號公司)才能發出個人入住通知。「雖然這些通知並非本案的直接爭議點,但它們意義重大,因為它們表明了一種更廣泛的、可疑的驅逐行為模式,旨在驅逐支付低於市場租金的租戶。」
他說:「仲裁員在評估房東的信譽時應該考慮這些證據。」
蘇克斯托夫表示,RTB仲裁員也沒有考慮房東決定聘僱一名現場管理員的必要性,且為何該管理員一定要入住弗雷澤的單位?大樓內有另一個與單位也空置,和弗雷澤的位置一樣,但房東並沒有解釋為什麼這個單位不能給管理員住?或者為什麼弗雷澤不能搬到那個單位?
最終法官撤銷了RTB的裁決。
蘇克斯托夫表示,由於驅逐對弱勢租戶造成嚴重影響,仲裁員有更大的義務提供透明的理由。
如今該案件發回 RTB,由另一位仲裁員重新審理。
v01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移民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