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服務公司涉消費誤導案 1人獲准簽保守行為 其餘3人與公司擬作認罪協商

婚禮服務公司董事和3名銷售員涉於前年,隱瞞通往元朗錦田草地婚禮場地的唯一通道只限渠務署使用,並向顧客聲稱場地可駕車直達及可泊車。4人共被控19項就消費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而涉案公司另被控12項傳票控罪,案件原定今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裁判官彭亮廷批准35歲市場推廣主任的控罪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其餘3名被告及公司擬作認罪協商及簽保守行為,彭官遂押後案件至明日(11日)作正式答辯,期間各被告續獲保釋候訊。
其中1被告獲准簽保守行為其餘被告擬作認罪協商
5名被告分別為34歲馬來西亞籍時任公司董事鍾家杰、沒在控罪書上報稱職業的35歲女子陸嘉殷、31歲自由工作者周詠彤、35歲市場推廣主任董嘉韻,以及OUT-FO LIMITED(商業名稱為Heywedd)。案發時鍾家杰為OUT-FO LIMITED董事,而陸嘉殷、周詠彤、董嘉韻則是銷售員。
鍾家杰被控12項就消費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陸嘉殷、周詠彤、及董嘉韻被控相同罪名,分別為1項、4項、及2項控罪。而OUT-FO LIMITED則被控12項向消費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的傳票控罪。
其中被告董嘉韻獲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她須自簽2000元,守行為18個月,期間不得干犯與商品說明條例相關的罪行;2項控罪獲撤銷。
庭上透露,控辯雙方達成口頭協議,被告鍾家杰擬承認部分控罪作認罪協商,被告陸嘉殷和周詠彤打算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而OUT-FO LIMITED亦擬作認罪協商,將承認全部控罪。彭官因此押後至明日(11日)正式答辯。
兩客戶信場地可駕車直達並有泊車位結果貨不對辦
被告董嘉韻同意的案情指,她於案發時是OUT-FO LIMITED(商業名稱為Heywedd)的銷售人員。她於2023年1月29日,在中環LL Tower的辨公室向事主彭榮聰推廣服務,聲稱可以駕車直達元朗錦田草地DD107 Lot 1443 RP的婚禮場地,而且有5個泊車位。彭遂以約6.4萬元購買服務,惟在實地視察時發現,通往上述草地的道路入口設有閘門,上面貼有渠務署告示,表示不准進入。Heywedd之後通知事主一方,指場地被業主收回,不能使用,並且拒絕退款。
同年4月23日,董和被告周詠彤在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婚展向另一名事主楊嘉欣推廣服務,聲稱可以駕車直達涉案婚禮場地,及有5個泊車位。楊遂以約12.8萬元購買服務,其後實地視察時卻發現,通往上述草地的道路入口設有閘門,上面貼有渠務署告示,表示不准進入。Heywedd之後告知,表示場地被業主收回,不能使用,並且拒絕退款,又建議改址愉景灣獲事主一方同意。董於4月28日被捕,她在警誡下拒絕回應問題。
案件編號:KTCC2127/2024、KTS13450-13461/2024
法庭記者:雷璟怡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移民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