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E中文試期間拍攝試卷上載群組 監考員涉違保密協定 准簽保守行為撤控

28歲女教師於今年香港中學文憑試中國語文考試進行期間,拍攝試卷相片並上載至校內教師群組,隨後刪除。她被控一項違反保密協定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批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被告須自簽2,000元,守行為36個月,控罪撤回。

被告辜雨瑤,報稱教師,她被控於2025年4月2日,在香港身為根據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第261章)獲委任為2025年香港中學文憑中國語文考試校內監考員:(1)在行使或履行《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第261章)規定的職責或職能時,未能保密及協助保密所獲悉的2025年香港中學文憑中國語文試卷II相關的事宜;(2)與他人溝通上述事項;及( 3 )允許其他人查閱由被告管有、保管或控制的記錄,即2025年香港中學文憑中國語文試卷II。

經提醒後刪除照片

承認案情指,2025年香港中學文憑試於不同學校舉行,而各間學校校長須指派不同老師作「中心主管(Centre Supervisor)」,負責考試的後勤工作、計時、執行考試規則等。校長須上報該些中心主管的名單予考評局,其後校長及中心主管均須簽署由考評局發出的通告,當中涵蓋保密協議。

被告是某中學的一位中文老師及中文部門主管,該學校被用作2025年香港中學⽂憑中國語⽂筆試的考場,而被告被指派為「中心主管」,因此她獲發上述通告,並與校長均有簽署。今年4月2日,在中文科筆試進行期間,被告拍攝試卷相片,並上載至學校中文科老師的Whatsapp群組。有人提醒被告不應在考試結束前公開相關相片,她隨即刪除相片。

4月6日,被告向副校長坦白行為,獲告知會將事件上報至校長。同日一位考評局人員收到匿名電郵,指出被告的行為並附上群組擷圖,考評局人員認出相片中確實為中文科筆試試卷。

被告於4月7日向校長匯報事件,並提交報告,校長同日接獲考評局通知。被告於4月10日被拘捕,她在警誡下承認上載相片,但在1分鐘後已刪除。

案件編號:ESCC1808/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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