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老年移民抵加後可即領OAS老年保障金?「贊助移民」老年福利金怎麼算?

加拿大國際廣播電台報道,針對加拿大移民的攻擊性言論在網上持續蔓延,最新一輪源於一個不實說法,指65歲及以上的移民在抵達加拿大後可立即領取部分老年保障金(OAS),並且該資金來源于公民的養老金。事實上,盡管存在一些例外情況,但要符合OAS資格,受益人必須是加拿大公民或合法居民,且在加拿大居住至少10年。
網上謠傳
8月16日X平臺的一個帖子稱:「加拿大人要犧牲部分老年金,以便老年移民在抵達時可即時領取部分老年金」。該帖子在X平臺上獲得了約9700個點贊和約50萬次瀏覽,也有不少人將該帖子轉發至Facebook。
事實核查
該X平臺帖子提及的是加拿大老年保障金OAS,這是一項針對65歲以上老年人的每月支付款項。與加拿大養老金計劃不同,領取OAS無需繳納保費,因為該資金源於全民總稅收。
合規格的申請人可以在工作期間領取OAS;沒有工作經歷者也可符合領取資格,但要符合OAS資格,居住在加拿大的領取者必須年滿65歲,且為加拿大公民或合法居民,自18歲起在加拿大居住至少10年。
居住在加拿大境外的受益人需滿足相同的年齡和居住要求,但需自18歲起在加拿大居住滿20年。這意味著移民到加拿大的人需滿足公民身份要求,并在加拿大居住滿10年後才能領取OAS。然而,有一些例外情況可能允許移民在滿足10年居住要求前領取OAS。
居住年期決定可領多少養老金
在加拿大居住滿40年的人士可領取全額養老金。居住不滿40年的人士可獲得部分支付,金額按在加拿大居住年數除以40計算。例如,在加拿大居住了16年的人可以獲得OAS養老金的40分之16,即40%。
加拿大統計局2019年的一項研究使用2016年人口普查數據,分析了低收入老年移民的收入情況。根據該研究,在2016年人口普查前10年內移居加拿大的老年移民「從公共養老金來源獲得的收入微乎其微」,包括OAS養老金。加拿大統計局指出,這些老人主要依賴私人養老金或就業收入。

關於社會保障協議
加拿大國際廣播電台報道,加拿大與超過50個國家簽訂有社會保障協議,允許這些國家協調其養老金計劃,如果某人在兩國均居住和工作過。
如果移民居住在加拿大有協議的國家之一,或曾向這些國家之一的社會保障體系繳納過費用,他們可能有資格獲得OAS。
例如,一名居住在加拿大的印度人,如果根據其在加拿大的居住年限無法獲得OAS養老金,仍可能獲得這一福利。由于加拿大與印度簽訂有社會保障協議,加拿大在審核申請人的OAS資格時,可「考慮其對印度雇員養老金計劃的繳費期限」。

10月收緊「贊助移民」福利資格
加拿大統計局的研究指出,「贊助移民」是對公共養老金福利依賴程度最高的群體。
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可以贊助他們的父母和祖父母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贊助人承諾在20年內(魁北克省為10年)經濟上支持他們的父母或祖父母。
2014年達成的OAS新規則變更將於今年10月生效,新規則收緊了贊助移民獲得的社會保障福利的資格要求。OAS受益人如果符合低收入要求,才可以獲得社會保障福利補貼。
根據舊規則,被擔保的父母和祖父母在10年後即可獲得上述社會保障福利補貼,盡管擔保協議為20年。新規則意味著他們無法在擔保協議期間獲得這些社會保障福利補貼,「無論他們在加拿大居住了多少年」。
扣回OAS老人金機制
加拿大國際廣播電台並報道,沒有證據表明政府會從公民的每月支票中扣減OAS養老金金額以支付給移民。養老金的金額取決於18歲後在加拿大居住的時間長短。
然而,政府可以扣回支付金額。由於OAS屬於應繳納所得稅收入,如果受益人達到一定收入門檻,可能需要全額或部分退還。
(圖:Pexels、資料圖片) T05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移民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