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市正考慮允許後巷屋與主屋分割出售

【星島綜合報道】溫哥華的後巷屋或後院屋是否可以透過分割單戶住宅土地與主屋分開擁有和出售?
本周稍早,溫哥華市議會批准了一項動議,指示該市府工作人員探索提供此類機會的可能性。
目前,溫哥華市約有6000棟後巷屋,此類二級獨立式住宅的數量每年增加300至400棟。
這項由ABC市議員楊瑞蘭(Sarah Kirby-Yung)和麥嘉信(Mike Klassen)提出的動議,要求市府工作人員探索並比較此類地塊與多棟獨立式住宅的分層和細分情況。細分市場將使其劃分為兩處獨立的永久產權房產。
據稱,這將為購房者提供更多選擇,包括首次購房者、縮小住房規模和居家養老的長者,以及跨代居住者,而不是像目前常見的無擔保長期租賃和類似Airbnb的短租房。
此外,有人提出,這可以簡化後巷屋的建設融資機會,因為它無需涉及非居民方的複雜協議,以及與地塊上主屋相關的按揭。
「建造後巷屋是一項艱鉅的財務挑戰,目前還沒有能力像多戶住宅那樣對其進行分層或細分。」楊瑞蘭在審議中表示,並指出西雅圖和加州幾年前就已實施改革,允許單獨擁有房屋,迄今為止的成果令人鼓舞,小型靈活住房供應有所增加。

據Daily Hive報道,在溫哥華建造一棟後巷屋的成本在40萬至80萬元之間,甚至更高,具體取決於場地條件、規模、範圍、材料、連接至公用設施,以及整體設計。與作為整個地塊重建計劃的一部分,在新主屋旁建造後巷屋相比,在現有房屋地塊上增建後巷屋的建設成本溢價更高。
也有人建議,改變政策,允許將獨棟住宅地塊細分為二級獨立式住宅,這可能更具挑戰性,而分層居住則可能更容易、更快捷地實現——即使作為初步的臨時措施。
目前,後巷屋無法與獨棟住宅分層出售,而市政府的後巷屋政策主要目的是在獨棟住宅社區提供更多的租賃機會。此外,許多現有的後巷屋(自2009年以來市政府允許的一種類型)也兼作車庫,通常是為主屋居民而非後巷屋居民預留的。
根據容積率密度限制,後巷屋結構通常限制為1.5層,最大建築面積為900平方呎。
但對於多單位房屋,可以透過現有的特色保留激勵措施,選擇分層產權並單獨出售此類建築。
「這不會是件容易的事,但我認為絕對值得繼續努力。」麥嘉信說:「如果這意味著我們能很快做出改變,允許分契式產權,然後繼續進行細分工作,我也可以接受。但至少我們會推進這項工作。造成這一切的一大原因是,目前資金非常緊張,任何類型的住房開發都需要外部融資,而且非常困難。」
哈里森(Luke Harrison)是Smallworks的業主兼合夥人,該公司專門建造後巷屋。他向市議會提出了這樣一種情況:多代同堂的家庭被迫簽訂複雜的共同所有權協議,協議規定雙方必須是按揭的共同借款人,或者由收入固定的年長父母出資購買新房。
「許多家庭,尤其是年輕的購屋者,表示如果沒有明確的產權,他們就無法獲得融資。即使可以,他們也沒有真正實現財務獨立。由於所有權在法律上並不獨立,他們只能償還貸款,卻無法積累自己的房產淨值。」哈里森說。
「相比之下,土地分割可以實現完全產權,這為傳統的按揭融資和建立長期財務安全提供了機會。」
(圖:加通社資料圖片、Google Ma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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