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歲寡婦100萬元遺產全給了「鮮肉男伴遊」 親屬興訟法官這樣說......
【星島綜合報道】根據最近公佈的一項法院裁決,卑詩省一位84歲寡婦,將她價值100萬元遺產留給一位比她年輕得多的「職業伴侶兼男伴」,其在世的近親已獲准對遺囑提出異議。
據CTV報道,法庭獲悉,亨利女士(Janet Henry)於2021年8月,也就是她去世前3個月立下遺囑,將「大部分遺產」留給了一位名叫加斯汀(Simon Garstin)的男子。
亨利的侄女吉莉安和侄子羅斯麥克羅恩(Jillian and Ross Sutherland McCrone)正在尋求推翻遺囑,這將為他們可能繼承這筆遺產打開機會的大門。
卑詩省最高法院6月12日作出的一項裁決解釋,原告主張的要點是「死者受到了加斯汀的不當影響」。
「當雙方關係的性質表明存在支配的可能性時,即可推定存在不當影響。要推翻這一推定,必須證明(死者)是經過充分、自由和知情的思考後才擬定遺囑的。」
該裁決解釋說,亨利女士沒有孩子,她的丈夫比她早去世17年。
法官韋瑟里爾(Gary P. Weatherill)寫道:「在丈夫去世後,死者(亨利女士)顯然喜歡僱用並支付各種男性伴遊的費用,以提供陪伴和性服務。」
判決書稱,亨利和加斯汀於2021年2月透過Skype線上會面,4月首次實體見面。在接下來的6個月裡,兩人進行了多次「過夜探訪」,最後一次見面是在10月份,加斯汀在亨利家中住了3個晚上。
判決書稱:「加斯汀先生提供的性服務及陪伴服務均由死者支付,約定價格不菲。」
親屬在民事訴訟通知中辯稱,由於亨利當時處於脆弱和孤獨的狀態——尤其是由於當時實施的新冠疫情限制措施——遺囑應予撤銷,且其與加斯汀的關係是一種交易關係。根據判決,亨利「處於支配和控制地位」。
加斯汀在回應中辯稱,事實恰恰相反。他聲稱亨利是一位「獨立的單身女性,按照自己的意願享受他的陪伴」,並補充說,亨利付錢給他的事實使他在經濟上依賴她——這意味著「死者對他處於支配地位」。
該案定於本月底開庭審理,但加斯汀請求法官完全駁回親屬的訴訟請求,理由包括「不存在可審理的問題」,以及侄女和侄子的訴訟請求「注定失敗」。
韋瑟里爾認為,是否存在不當影響的問題應該在庭審中決定,並表示在證據開示過程中披露的短信,似乎支持了親屬的指控。
他寫道:「可以透過間接證據確定是否存在不當影響,並據此做出推論。例如,加斯汀先生與死者之間大約有54歲的年齡差距就可以得出推論。」
法官總結稱:「簡訊證據可以表明,死者與加斯汀先生之間的性關係並非偶然,死者可能受到了他的影響。這些問題需要在充分的證據和交叉質詢之後,根據案情的實質進行裁定。」
(圖: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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