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地產經紀向客戶貸款被判行為不當 上訴成功再索償150萬反破財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最高法院法官駁回了地產經紀王薇(Wei Vicky Wang,譯音)對卑詩金融服務管理局(BC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簡稱 BCFSA)及其律師戴慧思(Catherine Davies)提出的150萬元索償訴訟。
2017年,王向客戶借出5萬元以作為列治文一宗房屋買賣的訂金,2023年5月被BCFSA裁定行為不當作紀律處分。
她去年向卑詩金融服務法庭(BC Financial Services Tribunal)提出上訴,成功推翻了該裁決。
除了向金融服務法庭提出上訴外,王另外入稟法院起訴戴慧思,指控其在紀律處分過程中存在攻擊性行為、虛假陳述和錯誤。
經過了冗長的訴訟後,法官漢密爾頓(Lisa Hamilton)在本周公布的裁決中指出,這些指控毫無根據和「荒謬」,並且在法律上不可能成立,並指出戴慧思作為BCFSA的紀律事務律師,受到法定豁免權的保護。
法官認為王的提訴是濫用程序,而且性質無聊、無理取鬧,因此駁回其索償150萬元的要求。
此外,法官還判王須負責支付戴慧思的「特別成本」,這種賠償通常是民事訴訟中一方出現了「應予譴責的行為」時,法官才會判處。
圖: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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