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捐了!卑詩婦捐給慈善「避稅計劃」數萬元被判不能抵稅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一名女子向慈善機構捐贈數萬元,後來被發現這是一項「避稅計劃」而被拒絕給予減稅,她申請對加拿大稅務局的決定進行司法覆核但聯邦法官拒絕。
據Glacier Media報道,卑詩女子麥克米蘭(Laila McMillan)在2005年的報稅單上,申報捐款給加拿大人道信託基金會41,615元,並申請稅務抵免。該慈善機構後來被發現接受了數千名加拿大人的現金捐款,這些錢表面上被用於高價購買發展中國家的藥品。
聯邦法官格拉蒙德(Sébastien Grammond)在最近的一項裁決中指出,該計劃隨後允許以實物捐贈,參與者照樣可以在納稅申報單上申報。
在麥克米蘭在2005年報稅單上申報,捐給加拿大人道信託基金會總額41,615元的捐款,實際只包括11,340元現金,其餘部分是以實物方式捐贈的。
由於該避稅慈善機構涉及的人數眾多,直到2015年,加拿大稅務局才向麥克米蘭提出重新評估她的2005年報稅表。她被指欠款13,551.01元。
格拉蒙德寫道:「2020年5月,聯邦上訴法院最終裁定,加拿大人道信託基金實際上是一個捐贈避稅計劃,以及不允許其實物捐贈的慈善稅務抵免申請。」
麥克米蘭提出反對,並於2023年向加拿大稅務法庭就她的報稅表提起上訴,但其論點在2024年2月遭駁回。
她其後又向加拿大聯邦法院提出申請,尋求對加拿大稅務局拒絕減免她二十多年來累積的欠稅利息決定進行司法覆核。
格拉蒙德引述稅務法庭的裁定,認為麥克米蘭不能將責任推卸給前夫,指是後者安排了2005年的捐款。
正如法庭所說:「她在2005年的納稅申報單上申報了捐款,現在必須承擔後果。」
法官寫道,加拿大稅務局的一名官員後來發現,麥克米蘭多年來曾多次被告知,她應該償還所欠債務以避免利息,但她拒絕照做。
一名稅務官員認定,麥克米蘭無權享有自2005年以來累積利息的納稅人酌情減免。
聯邦法官格拉蒙德裁定,該項決定「合理且公正」。
圖: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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