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買家退出買賣 向香港業主索償反被判違約及欠267萬
【星島綜合報道】溫哥華一名華裔女買家在一宗物業買賣中打退堂鼓,並因環評報告問題入稟,向業主及代表自己的地產經紀索償,結果反被身在香港的業主控告違約。
據CTV報道,原告左佳(Jia Zuo,譯音)在訴訟書中指稱,溫哥華麥當勞街(MacDonald Street)4126號的業主向她欺詐性地作出失實陳述,隱瞞該個物業曾有環境污染的紀錄。業主是卑詩省的成業投資有限公司(Shing Yip Investments Ltd.,譯音),東主身在香港,物業放售事宜交由本地地產經紀負責。
原告還指稱,代表她自己的陳姓(Tony Chen,譯音)地產經紀及其所屬的地產經紀公司疏忽,違反了與她之間的協議。
成業自1979年起擁有該物業,該處在當時已被卑詩保險公司(ICBC)用作駕駛執照辦事處,直至買賣雙方在2018年達成交易協議時,一直如此。
2012年,ICBC因打算在該物業進行翻新工程而做了環評測試,然後向吳姓(Jordan Eng,譯音)物業經理提交了一份報告,指出該物業之前曾是一個油站,測試顯示土壤和地下水中含有石油碳氫化合物和金屬污染物。
2018年,該物業叫價825萬元放盤,左女士以同額報價同意購入,她表示當時未被告知關於環評報告的事,後來發現了即退出交易,並興訟控告賣方作出欺詐性失實陳述。
根據卑詩最高法院上周公布的判決書內容,買方在成交最後限期前的四個多月,即2018年3月,撤銷了買賣協議中的一些條款,放棄買賣必須在獲得環評報告和買方取得融資的前提下才生效的權利。
法官指出,左女士在撤銷上述條款之前,她原本有權全身而退,但在撤銷後就必須履行交易。
此外,物業經理承認當年未有看過ICBC交來的環評報告,亦沒有將之轉告成業的負責人馬女士(Maggie Ma,譯音)。左女士指稱成業曾多次向買方地產經紀保證他們沒有任何環評報告,但代表成業的經紀則表示從未被問及關於這份報告的事。
法官認為,原告單憑證明有這份環評報告的存在,不足以指控成業及其地產經紀刻意不去尋找這份報告,而且也沒有證據顯示他們可能知道這份報告的存在,或知道物業經理收到了這份報告。
在原告提出訴訟後,成業提出反控訴,要求左就其違約作出賠償。
成業索償金額為267萬元,那就是左在協議中的出價825萬元,與該物業最終在2019年2月以558萬元出售予另一買家之間的差額。
法官在裁決中表示:「由於我發現該份買賣合約是有效且可執行的,而左女士未能按照合約條款完成交易,因此她違反了合約。」
法官駁回了左的所有索償要求,並命令她要替兩名被告支付堂費。
圖:Google Ma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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