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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第一篇文章日期: 2025-10-14
第1页最后一篇文章日期: 2025-10-14

香港国安警新通缉6人 艺人郑敬基 学者钟剑华上榜

香港警方国安处增列6名人士为通缉犯,包括钟剑华、刘珈汶、钟翰林、何良懋、郑敬基及张晞晴,悬红100万元。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香港时间周二上午11时主持记者会,有记者问到,当局其实今年6月已对第一批人士作相同措施,但有关人士在外国继续做游说工作,今次警方国安处增列6名人士为通缉犯,用相同措施作用是否足够。

邓炳强回应指,对于这些人士不理会政府警告,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必须作出行动应对,这些人士的行为在2019年令社会分裂,青少年被误导,“如果佢哋夜晚瞓得着,绝对是一个无良知人士”。认为,当这些人被撤销特区护照后,到无利用价值时就会被用完即弃,成为一个“无身份”的人,形容美国前国务卿蓬佩奥“最叻就是讲大话”。

至于新增的被通缉人士,会否被冻结财产,警方回应指一定会切断其资金链,包括冻结财产。

最新6名人士为通缉犯,包括刘珈汶(上排左至右)、钟翰林、钟剑华、何良懋(下排左至右)、郑敬基及张晞晴,各悬红100万元。

被通缉6人中,警方指钟剑华于本年5月至6月期间,多次透过社交媒体平台鼓吹“港独”;郑敬基于2020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间,操作一个名为“HongKonger Station香港台”的频道,发布多段煽动分裂国家的影片。而何良懋自2022年7月27日起,联同他人筹组一个名为“香港议会”的政权机关,并发动“公投”,以图实施“自决”及颠覆国家政权。

此外,钟翰林,刘珈汶以及张晞晴,警方指他们分别以“香港独立倡议委员会”、“香港民主委员会”以及“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会”要员的身份发布文章,并多次透过不同平台,鼓吹将香港特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请求外国“制裁”等。警方悬红各人一百万元通缉6人。

通缉6人原因

6名被通缉人士包括前黄大仙区议员刘珈汶、前“学生动源”召集人钟翰林、理工大学前助理教授钟剑华、发起“香港议会”的何良懋、前无线艺人郑敬基、“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会”成员张晞晴。

香港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简启恩指他们的共同点是出卖自己国家及香港,罔顾香港人利益,窜逃海外后继续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及损害香港社会整体利益的事情,称警方一定会“追究到底”,并会采取“一切措施”,包括切断资金链,以有效防范、制止任何人继续资助这些人士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他指根据香港国安法第33条,如犯罪行为人自动放弃继续犯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可以从轻处罚,警方呼吁上述通缉人士悬崖勒马、珍惜机会、回港自首,不要“一错再错”。

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表示6人“肆无忌惮”在外地成立和加入组织,继续进行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他们罪行包括在国安法下的21条煽动分裂国家罪、22条颠覆国家政权罪、29条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刘珈汶被指:发布文章和演讲宣扬港独

一. 煽动分裂国家罪
二.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出生日期:1995年2月20日

刘珈汶于2021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间,以“香港民主委员会”要员身份发布文章,并多次透过发表演讲、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贴文或影片等不同形式,鼓吹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请求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制裁”、封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刘于2021年7月18日离港,裁判官遂签发手令通缉她归案。

 

钟翰林被指:要求对华对港进行封锁等敌对行为

一. 煽动分裂国家罪

二.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出生日期:2001年4月22日

钟翰林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期间,透过不同渠道,包括以“香港独立倡议委员会”要员身份发布文章、参与外国机构的听证会、发表公开讲话、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贴文等,鼓吹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请求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制裁”、封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钟于2023年12月20日离港,裁判官遂签发手令通缉他归案。

钟翰林其后在个人社交媒体帐号作出回应。

 

钟剑华被指:联名要求外国制裁法官及检控官

一. 煽动分裂国家罪

二.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出生日期:1960年1月9日

钟剑华于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间,多次透过社交媒体平台鼓吹“港独”。于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期间,多次透过不同的平台和形式,请求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制裁”、封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钟于2022年4月24日离港,裁判官遂签发手令通缉他归案。

钟剑华其后在个人社交媒体帐号作出回应。

 

何良懋被指:筹组“香港议会”鼓吹“自决”

一.颠覆国家政权罪

出生日期:1955年2月22日

何良懋自2022年7月27日起,联同他人筹组一个名为“香港议会”的政权机关而发动“公投”,以图实施“自决”及颠覆国家政权。

何于2020年1月12日离港,裁判官遂签发手令通缉他归案。

 

郑敬基被指:社交媒体煽动分裂国家

一. 煽动分裂国家罪
二.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出生日期:1962年12月12日

郑敬基于2020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间,于社交媒体平台操作一个名为“HongKonger Station香港台”的频道发布多段煽动分裂国家的影片,并多次透过不同的平台和形式,请求外国对中央和特区官员进行“制裁”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郑于2020年6月25日离港,裁判官遂签发手令通缉他归案。

 

张晞晴被指:鼓吹“港独”及要求外国制裁

一. 煽动分裂国家罪
二.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出生日期:2005年2月5日

张晞晴于2022年8月至2024年11月期间,以“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会”要员身份发布文章,并多次透过发表演讲、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贴文或影片等不同形式,鼓吹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请求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制裁”、封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张于2020年8月29日离港,裁判官遂签发手令通缉她归案。

张晞晴其后在个人社交媒体帐号作出回应。

 

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指上述案情非常严重,警方高度重视案件,现时会以每名通缉人悬红100万,呼吁市民就有关人士提供消息。

有记者问及,初步看过钟剑华的社交平台帐户,内容主要是一些个人评论及转载新闻,到底具体涉案言论为何。李桂华回应指,有关人士涉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在社交平台驱使人做此事,“自己讲或者转载都有”,另涉及勾结外国势力,其中有切实地参加联署,呼吁制裁香港的检控官、法官。他认为如有关人士认为自己没有犯法,最好的方法就是回港接受调查。

将许智峯、郭荣铿7人列潜逃者 撤销特区护照

政府于今年6月,亦曾引用有关法例,对罗冠聪、蒙兆达、刘祖廸、郑文杰、霍嘉志及蔡明达共6人,施行有关措施。

此外,香港政府刊宪,将许智峯、郭荣铿、袁弓夷、郭凤仪、邵岚、许颖婷及任建峰共7人列为“潜逃者”,实施四项措施,包括“撤销特区护照”、“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禁止与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动”、“与涉及有关潜逃者的合资企业或合伙相关的禁止”。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是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施行有关权力。邓炳强在香港时间周二上午11时主持记者会,邓炳强于记者会表示,有关人士在潜逃海外后仍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动,包括在社交媒体煽动分裂国家、会见外国政客请求对中国或特区施行制裁。其中许智峯,串联外国政客伪造文件潜逃,并有从中得益。政府有理由相信,他在有关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平台收取资金,从中得益。就此,当局已根据《国安法》43条实施细则,展开没收犯罪得益的法律程序。

当局的措施,包括暂时吊销郭荣铿、任建峰大律师资格,罢免袁弓夷7间公司的董事职位等。邓炳强警告,市民如向网上建立平台专页提供资金,将不动产出售给他们、与他们合资成立企业等,都是犯法,最多可判监7年。

香港监察、人权观察及香港人权资讯等组织,分别发声明谴责香港特区政府。中国驻港国安公署发声明,坚决支持港警捍衞国家安全,另外,中国外交部则表示支持特区政府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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