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警限制媒體拍攝清理帳篷城行動 記協、學者抨擊妨礙新聞自由

【星島綜合報道】溫哥華市中心東端喜士定東街(Hastings East Street)的帳篷清理行動持續。不過,有指溫哥華警察局設置「禁區」,限制新聞媒體入場拍攝,新聞自由倡導者譴責該行為是限制新聞自由。
負責監督帳篷拆除過程的溫哥華警察局日前發推文稱,在警方進行清理行動時,記者會被安排聚集在喜士定東街夾哥倫比亞街(Columbia Street)附近,現場將會有一台攝像機記錄情況,將分享給所有傳媒機構,呼籲民眾切勿在現場聚集。
新聞自由倡導者對於警方的呼籲提出譴責,認為警方無權限制記者拍攝,或僅使用一個攝像機,決定由哪家媒體機構進行拍攝,警方也無權限制記者在公共場所的行動,尤其是在沒有禁令的情況下。
新省聖文森特山大學(Mount Saint Vincent University)政治和加拿大研究系助理教授瓊斯(El Jones)說:「他們在做甚麼不想讓記者看到?告訴記者他們無法通過街道,這應該引起我們的關注。」
根據保護記者委員會發布的關於加拿大記者權利法律指南,法院裁定警方不應設立阻止記者進入的禁區,因為記者有權決定事件有甚麼具有新聞價值。同時,加拿大記者在工作時,在不干預警方行動下,不應該被警察阻止追查報導。
對於有指妨礙新聞自由,警察局長帕爾默(Adam Palmer)在周三的記者會上未有任何解釋,但他說:「有很多人在現場用手機拍攝視頻,現在主流媒體和社交媒體都在進行各種報導。現場沒有開放給所有人,但有數十人被允許帶著攝像機進入,並在相關局域放置共享攝像機,大家可以通過共享攝像機監控正在發生的事情。」
警方發言人艾迪生則說,每個人的安全和私隱都是必要因素,相關地區到處都是行駛的警車和卡車,禁區時效大概1小時,當局為了民眾才開設禁區。
艾迪生說,所有感興趣的記者都可以自由拍攝,沒有人試圖限制可見性或透明度,重申溫市警的責任是創造一個安全的空間,但他尚未回答當時引用了甚麼法律規定,允許警方規定記者何時必須在公共場所使用共享攝像機。
加拿大記協對事件提出關注
加拿大記者協會主席喬利(Brent Jolly)表示,溫哥華警方提出實施短暫的「禁區」,防止造成額外的混亂,認為該說法是完全沒有根據和不需要的。
喬利說,許多記者在報導大型抗議活動和衝突方面經驗豐富,相信能夠在營地撤離等動態情況下以負責任、安全,以及合乎道德的方式處理自己的問題,抨擊溫市警的做法毫無意義。
瓊斯最後補充表示,使用共享相機作為媒體報道的素材,這個做法是在令人擔憂,「每個人都必須要支持新聞自由不受限制地報導,這是一項最基本的民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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