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襲者判一年感化 黃寧宇稱二度傷害
涉於2020年11月在加拿大價值守護者聯盟(Alliance Guard of Canadian Values)創辦人高冰塵(又名黃河邊)屋外,襲擊溫哥華中國人權觀察組召集人黃寧宇的兩名兇徒,其中一人日前被判有條件釋放,並須接受一年感化。黃寧宇在接受星島記者訪問時直言判決不合理,並表示對此完全不能接受。
據法庭文件顯示,涉於2020年襲擊黃寧宇的被告Mu Bai,因一項襲擊致傷罪成,周三(1日)被判有條件釋放,並須接受一年感化。
據法庭頒下的感化令指,被告須於感化期間保持行為良好及準時出庭,且除非獲法院許可,不得直接或間接與黃寧宇、高冰塵兩人聯繫、交流,或於公開場合,包括受採訪期間提及上述兩人;亦不得在知情情況下,進入上述兩人所在方圓500米範圍,包括他們的住所。此外,感化期間亦不得持有武器,並須循感化官指示,參加情緒管理計劃。
至於同案的另一名被告Shi Yinliang,則於去年10月被判有條件監禁7個月及一年感化。
黃寧宇於接受星島訪問時,則直言判決不合理,對此完全不能接受。他表示,控方本身的求刑已相對較輕,因此是次判決可謂出乎控方意料,亦不合罪刑相適應的原則。
稱判決可謂出乎控方意料
他又稱,該案的檢控書多有不實陳述,且檢察官於草擬訴詞期間,並無向其及高求證。他形容此舉令人對本國司法體制感到失望,而有關判決結果則是對受害人的二次傷害,故希望控方可就該案積極上訴。
另外,黃寧宇亦對素里警方對該案的處理手法感到不滿。他指事件雖最終以暴力收場,但若警方當初在接到黃、高兩人的連日報案後,沒有對兩人人身安全所受的威脅置若罔聞,則完全能及早採取預防措施。
黃寧宇又表示,事件為自己帶來長期心理影響,但涉事的犯人卻從未向其道歉,且犯人「所代表的團伙」仍有大批追隨者,案件恐仍未告一段落。
而高冰塵於周四(2日)亦發信批評控方訴書歪曲事實,包括把來自本國多省、帶中共背景,且先前連日對自己及家人進行騷擾的「團伙」,描述為熱衷於社福事務的溫市本地志願者。
案情指,黃寧宇於2020年11月25日在高冰塵位於素里的住宅外,被兩名抗議者襲擊,導致下右眼眶骨折,視網膜亦有淤血。據《星報》報道,自當年9月起,高寓所外便一直有人進行抗議,在社區內引發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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