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首次 聯邦頒緊急狀態法
為結束渥太華的抗議活動,聯邦政府正頒布《緊急狀態法》(Emergencies Act),宣布公共秩序進入緊急狀態,以應對正在進行的貨車隊對渥太華「圍城」和封鎖邊境關卡,這是本國自1988年制定相關法例以來,首次引用有關法律。
在頒布《緊急狀態法》的過程中,聯邦政府正推行一系列新措施,以支持目前面對持續示威的省、市政府和警察部門。
總理杜魯多在周一的宣布中表示,每次的非法封鎖活動,執法機構都一直在採取行動,維持其管轄範圍內的和平,雖然各部門已盡最大努力,但很明顯,各部門有效執法的能力面臨著嚴峻的挑戰。
他稱,活動已不再是對政府政策有異議的合法抗議,現在是非法佔領,抗議者應回家了。《緊急狀態法》是為保護國民安全,保障人們的工作,並恢復公眾對政府機構的信心。
通過法律賦予的新權力,政府可執行以下措施:
‧皇家騎警有權對市府附例和省級的違法行為執法
‧禁止參加被視為破壞和平且超出合法抗議範圍的公共集會
‧指定受保障及維護安全的地方和基礎設施,例如邊境和機場等對經濟至關重要的地點
‧強制有能力提供基本服務的人工作,包括指令拖車服務移走阻塞道路的車輛
‧金融機構將獲授權或指示、規管和禁止使用財產資助或支持抗議活動
‧對違反上述任何命令的人處以最高5,000元罰款或最高5年的監禁
針對抗議眾籌活動
另一方面,聯邦政府亦針對為車隊抗議提供財政支持的活動。車隊組織者已籌集數百萬元。他們首先通過眾籌網站GoFundMe籌集資金。當GoFundMe關閉籌款活動時,組織者轉用基督教眾籌網站GiveSendGo。
副總理兼財政部長方慧蘭(Chrystia Freeland)表示,根據《緊急狀態法》,眾籌平台及其使用的支付服務提供商必須在國家金融情報機構加拿大金融交易和報告分析中心(FINTRAC)註冊,以及必須向FINTRAC報告可疑的大額交易。如果金融機構懷疑賬戶用於進一步的非法封鎖和佔領行動,可暫時停止為賬戶提供金融服務。
杜魯多指,有關措施的範圍將有時間限制、有地域針對性,並且是合理及與應對的威脅相稱。他強調,政府不能和不會允許非法和危險的活動繼續下去。
杜魯多周一與包括方慧蘭、司法部長拉梅蒂(David Lamette)、公共安全部長馬守諾(Marco Mendicino)和應急準備部長布萊爾(Bill Blair)在內的數名重要部長作出有關公布。
杜魯多周一早上諮詢了各省長和自由黨黨團,並早前於周末參加了高級別會議,以確定引入從未使用過的《緊急狀態法》。不過,政府不會要求軍方介入,如採取軍事行動,將通過《國防法》來單獨實施。
星島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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