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投票权来之不易 应珍惜善用权利义务
说起加拿大华人历史,坊间总常用“血泪史”来形容。这是因为1872年华人在加拿大首次被禁止参加投票。1885年,当时的主政者出台了《中国移民法》,要求华人入境时额外缴纳人头税。
1902年,卑诗省明文提到华人没有政治选举权。
1903年,加拿大最高法院确定各省有权根据种族限制投票资格,许多省纷纷禁止华人参与选举。
1908年,卑诗省市政选举法明文规定华人不能参加任何市政选举投票。
1923年7月1日,又通过《1923年华人移民法案》(又称为“排华法”),华人彻底被歧视、边缘化。
1947年废除了排华法并恢复在加华人的公民权利,华人终于享有投票权。
1957年,曾参加过二战的华裔郑天华(Douglas Jung)代表进步保守党赢得温哥华中选区的选举,成首位当选联邦议员的亚裔。
投票是争取权益基本步
郑天华晋身国会殿堂,不仅是加拿大华裔的荣耀,也代表了华人在西方主导的国际地位上有所提升。时任总理迪芬贝克(John Diefenbaker)于1957年委派郑天华作为加拿大代表,出席1957年9月联合国第12次大会。会务员看到黄面孔的郑天华坐到了加拿大代表席位上的时候,匆匆走过来说,这个位置是保留给加拿大代表的。郑天华回答道:我就是加拿大代表。
随后的年代,陆续有华裔成为国会议员。梁陈明任则于1997年在温哥华京士威选区当选,成为首位华裔女性国会议员。
加拿大公民力量促进会主席王璐说:“很难想像要获得一个投票权那么艰难,但也很遗憾,现在华裔加人都拥有投票权,华裔却是投票比率非常低的一群。”
说起华人参政,王璐说投票可能是最基本的一步,如果连选票都可以放弃,代表什么与自己相关的权利义务可能都不在乎了。
“让政治人物聆听我们的意见”
华人要发挥政治影响力,也不仅是投票或是成为候选人,而是需要在政治领域和社区服务上积极耕耘。王璐才踏上加国土地不久后,当时就在多伦多帮一位候选人敲门拉票,随后成为省议员助理。移居温哥华后,秉持着对政治事务的高度热忱,参与了很多义工组织。“因为接触政治,知道了很多资源,运用这些资源帮助更多有需要的社会人士,也将民众的声音传递给主政者,这就是一种影响力的发挥。”
卡普兰诺大学商学院教授朱欣研说:“华裔个人或组织,千万不要认为发挥影响力的方法就是拉拢政治人物,如果只是喜欢和政客拍照合影,那就落入传统华人社会官本位的思想中。反之,应该要主导议题,让政治人物聆听我们的意见,甚至让意见转为政策。”
王璐也说:“选民才是主人,选上的议员都是公仆,是来为民服务的,所以不需要和议员哈腰逢迎,而需要多多就政策议题彼此沟通,起到更实际的作用。”
曾在西门菲沙大学会计系执教的评论员谢坚的儿孙一辈都在本国出生。他说:“有时候忘记差异很重要。在社区会碰到从欧洲、非洲、亚洲和中东各国的移民,尽管偏好的文化和生活方式不见得一致,但我们都是加拿大人。”
谢坚说很多华裔懒得投票,或者觉得投票起不到任何作用,但“这是错误的想法。我们受教育,就是希望自己的社区和国家都变得更好,而教育中也不断告诉我们身为国民的责任和义务,投票就是国民责任,如果不投票,就是不负责任。”
星岛记者陈仪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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