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名記者誹謗富豪罪成 面臨最高監禁六年
(星島日報報道)曾獲選二〇一八年美國《時代》雜誌風雲人物的菲律賓名記者雷薩(Maria Ressa),涉嫌網上誹謗富商案周一在馬尼拉法院宣判,她遭裁定罪名成立,面臨最高監禁六年。人權團體指此案是對菲律賓新聞自由的「毀滅性打擊」。
現年五十六歲的雷薩是菲律賓新聞網站Rappler的行政總裁,她在二〇一二年創辦該網站。Rappler以報道菲律賓的鐵血掃毒行動見稱,被總統杜特爾特批評是「假新聞出口」,將其視為眼中釘。二〇一八年一月Rappler被撤銷執照、雷薩被控逃稅,但也是在同年十二月,雷薩與其他三組新聞工作者獲選為《時代》雜誌二〇一八年「風雲人物」,獲譽「捍衞真相的守護者」。
她被判罪成的這宗涉及新聞自由的誹謗案,是由富商威爾弗雷多.景(Wilfredo Keng)在二〇一七年提控,指Rappler網站於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刊登的一篇報道,引述一份情報報告影射他涉及謀殺、偷運人蛇及販毒。案件在周一宣判,指Rappler接獲弗雷多.景的投訴後,未有為他作出任何澄清。雷薩和前研究員小桑托斯被判入獄六年。由於全案可上訴到最高法院,雷薩和小桑托斯目前毋須入獄,准予保釋。
此外,雷薩和小桑托斯各須支付二十萬披索(約三萬一千港元)精神損害賠償和二十萬披索懲罰性損害賠償,給原告人。Rappler公司在此案中毋須承擔任何責任。
雷薩表示對這項判決並不感到意外,「我們將繼續戰鬥,我呼籲所有菲律賓記者,保護你們的權利,我們注定要成為一段警醒世人的故事,注定要讓人感到害怕,但我再次呼籲,不要害怕,因為你不行使你的權利,就會永遠失去它。」
雷薩目前還面對其他七項指控,包括多宗逃稅案件和觸犯「反傀儡法」。「反傀儡法」禁止外籍人士介入管理、營運或控制任何特許菲律賓人從事的業務,違者面臨五年到十五年徒刑。菲國憲法規定,大眾媒體須由菲律賓人全額控股。Rappler則堅稱,雖然接受eBay創辦人歐米迪亞旗下Omidyar Network投資,但公司百分百屬菲律賓人所有。
菲律賓眾議院本月三日才剛通過具爭議性的反恐法案,待杜特爾特簽署後即可生效;法案賦予菲國軍警更大監控權,近日在菲國各地引發示威。雷薩涉嫌網絡誹謗案被判有罪,使異見者更憂心政府加強箝制言論自由,將進一步削弱菲國人權。
人權觀察亞洲區副主任羅伯遜發聲明說,此案的判決是對菲律賓新聞自由的「毀滅性打擊」,凸顯菲律賓濫權的領袖不計國家付出的最終代價,操弄法律,向至關重要且備受尊重的媒體究責。
人權團體和異見者認為,雷薩被指涉嫌網絡誹謗與Rappler對杜特爾特的報道有關。由於杜特爾特的掃毒行動及警方「法外處決」事件頻傳,不時受到Rappler抨擊,雷薩因此獲選為二〇一八年時代風雲人物之一,讚譽她為「真相守護者」。
知名人權律師、男星佐治古尼妻子阿邁勒(Amal Clooney),是雷薩的律師團成員之一。阿邁勒日前在《華盛頓郵報》撰文,指雷薩案是對菲律賓民主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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