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護照簽名欄須留空 父母簽署將會失效
兩子之母的Melissa Biggs,呼籲其他父母不要做出她同樣的錯誤──在未成年子女的護照上簽名,因為這樣做,子女的護照便不能再使用。
Biggs表示,去年到美國旅遊,運輸安全管理局(TSA)的職員,要求她在子女的護照上簽名,之後才可放行登機。
1年後,Biggs才認識到這樣做是一個錯誤,雖然子女的護照仍有2年有效期,但已經不能使用,需要再付費申請新護照。
根據加拿大政府的規定,護照必須由所屬人士簽署,政府甚至鼓勵11至15歲兒童,自行簽署護照;但如果兒童未能在護照上簽名,則須留空簽名欄。
加拿大聯邦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mmigration,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簡稱IRCC)表示,Biggs並非第1個人的在子女的護照上簽名,聯邦政府為針對這個問題,已提供了有關兒童護照簽名的政策摘要,國民可以從加拿大政府網站上打印,並由父母或監護人攜帶出外旅遊。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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