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功夫”商标涉侵权 李小龙女儿索取赔偿
因疑似使用酷似功夫巨星李小龙形象的图标,中国知名连锁快餐店“真功夫”近日被李小龙的女儿李香凝为法人代表的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1亿元(人民币,下同)。“真功夫”26日发表声明,称该商标经国家授权,“已经使用了十五年”,对指控“很疑惑”并准备应诉。该案已在上海二中院立案。
据报道,起诉广东“真功夫”的美国公司“Bruce Lee Enterprises”法定代理人正是李香凝。综合澎湃新闻、《新京报》报道,该公司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并索赔其经济损失2.1亿元,以及维权合理开支8.8万元。目前上海二中院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李小龙公司代表律师叶芳表示,索偿额参考成龙的商业价值,在2010至2014年间,格力电器向成龙支付每年1400万元代言费;2019年成龙的代言费则为一年3000万元。叶芳指真功夫品牌始于2004年,至今侵权15年,故索偿2.1亿元。
“真功夫”营销策划人叶茂中于2004创立了功夫高手形象“功夫龙”,该商标与李小龙身穿黄色黑边运动衣摆出功夫架式的经典图像所差无几。
原告代理律师叶芳向媒体透露,叶茂中团队曾对该商标图案进行知识产权登记,登记书备注信息为:“真功夫”图形内容为由李小龙功夫造型图案及“真功夫”等文字组合组成的造型图案。
中国律师:提起诉讼时间太晚
叶芳表示,“真功夫”知道他们是在使用李小龙形象,但拒绝取得授权,该行为属于“对李小龙肖像的恶意使用”。
事件曝光后,迅速在网络引起热议,不少网友都表示一直以为“真功夫”是李小龙公司旗下的,并支持李香凝合理维权。
但也有网友反驳,“难不成穿黄服的就是李小龙?”有部分网友质疑,“为什么现在才维权?”
“真功夫”26日早发表声明回应,称其使用的商标已由国家商标局审查后授权,多年前曾有争议,但商标一直没被判定侵权、撤销的行政或司法结果。
对于时隔多年后被起诉“很疑惑”,并称“正积极研究案情、准备应诉”。“真功夫”当晚再度强硬发声,称李香凝并未与其沟通,“我们没有侵权,不会寻求庭外和解。没有更换真功夫品牌商标的计划”。
上海知名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26日指称,李香凝一方从不正当竞争入手,起诉真功夫故意引人误认商标与李小龙有特定联系;此外,真功夫难以证明商标与李小龙无关,另按《商标法》规定,“在先权利人”(即李香凝一方)应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相关部门提出商标无效申请,如今真功夫即使败诉,也可继续使用商标。
上海靖之霖律师事务所樊星律师认为,对于李小龙公司来说,他们提起诉讼的时间太晚了,这个案件和乔丹的案子极为类似,都是在被控侵权人使用商标很多年后国外的权利人提起诉讼,最后面对的压力会大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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