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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第一篇文章日期: 2023-06-14
第1页最后一篇文章日期: 2023-06-14

「記者」現場示威 警一度停記招

警方記者會上,自稱為「自由記者」的女士突然打斷警方開場發言,宣讀聲明批評警方阻礙記者採訪拍攝。 警方記者會上,自稱為「自由記者」的女士突然打斷警方開場發言,宣讀聲明批評警方阻礙記者採訪拍攝。

  (星島日報報道)昨日警方記者會上,有自稱為「自由身記者」(Freelance Reporter)的女士突然打斷警方開場發言,宣讀聲明批評警方阻礙記者採訪拍攝,並用電筒照向警方高層,聲稱示範前線警員用強光照記者的情況,在混亂間警方宣布暫停記者會,該女士及後呼籲現場記者杯葛記者會離場抗議,並與部分記者先後離席。其後記者會重開。

  在記者會上示威抗議的「自由身記者」葉家文,持有記協發出的記者證。據悉,由於她並非傳媒機構員工,並沒有傳媒機構發出的記者證,因此並非警方認許進入記者會的記者,而她是在中途入場。她及後在網台訪問中指出,自己為自由身記者,曾於不同的外國媒體擔任採訪工作,自己亦非首次出席警方記者會,今次代表一群記者進行抗議。據悉,她拍攝的作品曾經在中東地區的半島電視台網頁上載過。她過往亦曾參與環保運動,為回收組織「毋忘垃圾」創辦人之一,於六四維園集會收集垃圾。

  記協主席楊建興稱,任何人士申請記者證,均必須證明自己的主要收入來至媒體,記協才會發出證件。他指,記協亦有留意該女士的抗議行動,惟強調該行動並不代表記協。

  在反修例示威行動中,警方與前線記者多次發生衝突。上周日旺角騷亂期間,英文網媒《Hong Kong Free Press》自由身攝記 May James因佩戴防毒面罩問題與警方發生衝突,她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證,被警方拘捕,昨日香港外國記者會發表聲明,譴責警方拘捕記者,並透露該記者昨晨已獲釋。上周日香港電台一名攝影師在旺角採訪衝突期間,被警員強行拉下面罩等。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如警員沒有事先要求下強行扯下記者面罩絕不理想,惟強調《禁蒙面法》並無賦予任何人特權或豁免,警員有權截查任何可疑人士,法例當中提供了免責條款。他指免責辯護容許記者進行符合記者身分採訪工作,但不代表有特權不受截查,只是不會因為戴有蒙面物品被起訴。

  一名聲稱「自由身記者」的女士一度打斷警方開場發言,並宣讀聲明批評警方阻礙記者採訪拍攝,警方要求她離開,她拒絕,雙方肢體糾纏該女士與另一在場人士,並用電筒照向警方高層,聲稱示範前線警員用強光照向記者的情況,並宣讀聲明解釋:「警方多次以強光電筒照射記者攝影器材的眼,今日記者成為警暴受害人,新聞自由危在旦夕,決定以行動作出抗議。」

  警方因應現場情況宣布暫停記者會,該女子在宣讀聲明後呼籲現場記者離席,她及後率先離場,亦在部分記者跟隨。記者會於半小時後繼續,謝振中表示,記者有提問可以在記者會答問環節發問,警方亦有合適渠道回應記者提問,警方記者會是要向全港市民講解執法資訊,記者抗議是剝奪市民知情權利,記者會能夠成功運作,有賴警方和記者互相尊重及有良好溝通,警方對記者會一度被個別記者打斷表示遺憾。

  樹仁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系主任梁天偉表示,理解在場人士的訴求,惟認為杯葛警方記者會作用不大,認為是「發脾氣」的行為,但認為並非全部記者離開,公眾仍然有渠道得悉警方資訊,未有損害公眾知情權。相關新聞詳刊A6至A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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