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严厉警告:抢枪后果自负
(星岛日报报道)勇武派示威者在过去周末的示威行动全面升级,警方称在上周五至周日的行动当中,合共拘捕八十二人,当中年纪最细的被捕人士仅十三岁,涉及非法集结、袭警及侮辱国旗等罪行。警方形容,“暴徒”殴打市民,滥用私刑已常态化,暴力蔓延至全港每个角落,行为变本加厉,肆意袭击普通市民,显露其残暴的真面目,把香港推至万劫不复地步,当中更有人伸手拉扯警员的佩枪,意图抢枪;警方作出最严厉警告,若示威者企图抢枪,将使用相对武力应对,示威者要后果自负,而相关罪行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
本港多个地区在刚过去的周未发生多宗示威者冲突及破坏车站事件,并引发多场警民冲突。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表示,“暴徒”的暴力行为全面升级,并在周六大肆破坏,堵塞交通,批评激进示威者目无法纪。他又指,周六晚上在元朗,有人向警车投掷汽油弹,警员下车拔枪戒备,指警员的行为合情合理,并指有人在屯门意图抢警枪等警察装备,因此作出最严厉警告,若示威者企图抢枪,警方将使用相对武力应对,并直言示威者要后果自负。
近期网上开始出现一些呼吁网民“抢走警察装备”的言论,当中包括“记得可以抢埋装备就更理想”、“我就建议抢啦”,以及“唔使抢,直接开射popo大髀”等。行动部警司方志坚则指,警员若被抢警枪会视乎当时情况,使用相对武力应对,并指会按警员专业判断使用何种武力应对。他指,抢枪而引致的罪行包括抢劫、行劫、袭警及非法管有枪械及弹药,其中干犯抢劫是相当严重的罪行,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希望同类事件不会再于香港发生。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警方亦检获经改装的雨伞,中间尖端可伸缩,为“暴徒”攻击警员所用。
警方数字显示,上周五至周日在各冲突事件中拘捕八十二人,分别为七十一男、十一女,年龄由十三至六十四岁,涉及非法集结、袭警及侮辱国旗等罪行;有四名警员受伤。
网上流传片段,“守护孩子行动”组织一名三十多岁成员,周末冲突中在元朗凤攸北街被捕后,怀疑被多名警员带到后巷,及后打向对方。江永祥对此否认,指当时由于现场有大批“暴徒”冲击警方并且叫嚣,为保护私隐及安全考虑,警方将二人带到后巷搜查。
从传媒声称由市民提供的片段所见,一批警员包围一名仰卧地上的黄衣男,但由于镜头是由高向下拍摄及并不清晰,难以确定警员曾脚踢受查疑人;而有关媒体昨晚上载另一段声称由另一读者提供的片段,可见有物体似曾在黄衣男上空摆动,但难以确定摆动的物件是警员的脚、其他身体部位抑或其他物件,而卧地的黄衣男在物件摆动时,并没有明显反应,与一般受到袭击的反应不同,加上片段同样由高向下拍摄,而从拍摄角度推算,相信不会拍到被指施袭警员的下肢,故单从该两段短片,实难以支持相关指控。
警方亦承认,上周日晚上有便衣女警旺角协助拘捕,也有特别战术制服警员登上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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