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中原前顧問 涉誤導內地漢投資移民
北京中原前財務顧問,七年前協助一對內地母子在港申請「投資移民」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涉嫌誤導內地漢「中原只做移民,不做投資,(投資事項)要跟其他公司合作」,遂介紹該名內地漢到新鴻基金融集團投資逾二千萬元,財務顧問從中獲得七萬元佣金。她事後遭廉署拘控欺詐罪,六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開審。
現年三十一歲被告劉佳林,案發時任職北京中原瑞豐投資諮詢有限公司(北京中原)財務顧問,而北京中原是中原集團在內地的附屬機構。
打算申請投資移民到港的事主常城,一三年七月已成功經中原申請投資移民成為香港人。他六日供稱,自己在北京透過中原放租物業,一名相熟的中介向他介紹被告,並稱被告可代辦投資移民服務。他與被告於一二年八月二十六日到港,當時被告向他介紹前來接機的新鴻基金融職員。事主當時雖感覺奇怪,但被告重複「都安排好了,你不用擔心」,因是熟人介紹,他十分信任被告,於是未有繼續追問。事主其後亦照她說法,在渣打銀行以自己及母親名義開辦證券買賣帳戶,並先後轉帳二千萬元,另支付逾七十萬元債券認購費,以在新鴻基作投資。
事主續稱,約在翌年二、三月發現申請進度緩慢,在不斷追問下,被告聲稱只負責作投資,遂介紹中原負責移民的同事戴雪雁予事主。事主後來發現正常流程為申請人須先向港府申請,獲批核後才作投資;另外,新鴻基的債券認購費用比正常高,而中原的投資服務更不收手續費,事主直言「我感覺受到欺騙」,於是向中原方面投訴。
事主強調,假若知悉中原也有投資服務,不會在新鴻基投資,多次提到「感覺很奇怪」,並指在中原投資會比較方便。
庭上六日播放一三年三月事主與被告的通話錄音,被告提到北京中原瑞豐投資諮詢正進行裁員,聲稱「公司已經接近倒閉了」,為保障對方而介紹他到新鴻基作投資,又稱願意將已投資的二千多萬元,及七十多萬元手續費「撤回來」,而事主則著她不用再解釋,稱由一開始她已在說謊,並揚言已找律師跟進案件。
本報記者陳楚琨香港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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