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庄冀同期执行社服令或缓刑
占中九子罪成后,辩方周三分别为9名被告完成求情。法官将判刑押后到4月24日,而9名被告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外出。法官批准辩方律师为第六被告张秀贤,索取感化报告和社会服务令报告。
张秀贤:庆幸法官索取感化报告
至于张秀贤表示,法官为他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并非意味他不会面临监禁刑罚,而只是因为他在案发时未够21岁。但他仍然感到庆幸法官索取报告,能为9名被告带来两星期的自由时间。他与各被告已为判监做好准备。
9名被告于早上8时50分左右陆续抵达西九龙裁判法院,多个政党包括公民党,社会民主连线等到场声援。陈淑庄到场时表现从容,向多名支持者握手致谢。陈健民甫入庭便与公众席的支持者握手致谢。
9名被告分别为香港大学法律学者戴耀廷(54岁)、中文大学教授陈健民(60岁)、朱耀明牧师(75岁)、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大律师(47岁)、社福界立法会议员及大学讲师邵家臻(49岁)、学联前常委张秀贤(24岁)、学联常务秘书钟耀华(26岁)、任职议员助理的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30岁)及前立法会议员李永达(63岁)。
若判囚超过1个月 陈淑庄或失议席
资深大律师王正宇代表陈淑庄求情时指,陈淑庄被裁定罪成的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两罪,均是在同一时间发生,故希望法官考虑刑罚同期执行。
而香港并没有相似案例作参考,王大状建议法官采用最轻的刑罚。此外,如陈淑庄被判监长于一个月,她或会丧失其立法会议席,故冀法官考虑判社会服务令或缓刑。律师续指,公众秩序受到扰乱,其中一项潜在因素是警方控制场面不力,又形容本占领行动就如令社会“上了一课”。
律师又呈上陈淑庄撰写的求情信,内容对能够为家园付出感到荣幸,又指她“所得到的一生所用,失去的不值一提”,至今对自己的行为无悔无憾。
李永达:对参与运动感自豪光荣
代表第九被告李永达的资深大律师蔡维邦指,李永达对他参与及组织抗议运动十分自豪并感到光荣。蔡大状指李永达于涉案日子仅仅手持扬声器呼吁民众参与,故其呼吁的跨越幅度实属有限,故不应为整个大型长期占领运动负责,但李永达毫不后悔是占中一分子。
钟耀华则透过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资深大律师指,自己没有什么求情,又指控罪所针对的是香港成千上万、对政制感不满的市民。但戴启思也补上一句求情指,钟至今仍乐意负上刑责。
另一被告张秀贤陈情时指,自己会坚持最初的信念,跟战友一起参与雨伞运动,与有荣焉;纵使面对罪成刑责,也会不亢不卑。
9名被告已完成求情,法官宣布将判刑押后到4月24日,而9名被告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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