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被錯誤羈押14天 拖鞋打頭還灌水
在被警方羈押14天後,廣西柳州市機電工業學校(簡稱「柳州機電學校」)17歲學生龍飛(化名)被釋放。此前,龍飛因涉嫌參與老家一起尋釁滋事案件被拘捕。龍飛稱,被警方帶走後,他曾多次表明,尋釁滋事案發生當天自己在學校軍訓,同學和老師均可作證。但警方未核實,將其羈押14天,羈押時他被拖鞋打頭和灌水。
2月23日,開學報完名,龍飛和兩名同學到柳州市區買衣服,因回去晚了,三人在學校附近一家賓館入住。《新京報》報道,「當時門沒關,警員從外面進來,把我扣上就帶走了。」龍飛說,當時他詢問原因,「警員只是說,跟我們走一趟。」隨後,龍飛被帶至柳州市柳南派出所。
警方曾介紹拘捕龍飛的原因,拘捕龍飛是根據受害人描述及犯罪嫌疑人同夥指認,稱龍飛涉及2018年8月24日晚至25日淩晨的尋釁滋事案件。當時,該縣玉馬村幾名外村人與玉馬村的年輕人發生衝突,兩輛電單車被砸壞。在派出所,「他們也沒說為甚麼抓我,只是問我2018年8月24日幹了甚麼。」
對此,柳州機電學校的張姓副校長與龍飛的班主任皆證實,龍飛當天確實在學校參加軍訓,未請假外出。24日,兩人均表示,警方未到學校,找他們調查案情。
2月25日,龍飛被警方帶走兩天後,當晚和龍飛一起住賓館的學生見龍飛仍未返校,便給龍飛父親龍興打電話,詢問龍飛是不是回老家了。至此,龍興才得知兒子被警方帶走了。
之後,龍興來到獨峒派出所。警方出具的拘留通知書顯示,龍飛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被三江縣公安局羈押在三江縣看守所。龍飛被拘期間,其父龍興多次往返三江、柳州兩地,想辦法證實兒子2018年8月24日在學校。
3月9日,羈押了14天後,龍飛被釋放。警方出具的《終止偵查決定書》顯示,該局辦理的2018.8.25玉馬村尋釁滋事案,經查明拘留後,不應對犯罪嫌疑人龍飛追究刑事責任,現終止對其偵查。
而龍飛被釋放後,跟父親說,自己在看守所被裏面關押的人用拖鞋打頭、灌水。「他說感覺自己肚子裏都是水,非常脹,走路都能聽見水的聲音。」龍飛父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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