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佣患癌请假被炒 胞妹雇主助众筹药费
本报记者香港报道
在港工作的菲佣Baby Jane Allas今年初确诊第三期子宫颈癌后,即被雇主于病假期间提出终止合约。解雇信明确指出解雇原因正是确诊子宫颈癌,信末更讽刺地写道“祝你身体健康”。育有五个小孩的Allas顿时失去收入,亦丧失公立医院的医疗保障,其胞妹亦在港做外佣,幸获胞妹的雇主Jessica帮忙,向劳工处及平机会求助及众筹医药费。劳工处指,雇员在放取有薪病假期间被解雇,雇主最高可被罚款十万元。
现年三十八岁的菲佣Baby Jane Allas,二○一七年首次到港工作,受聘于一个居于元朗锦绣花园的巴基斯坦裔六人家庭,每月仅获取四千五百二十元最低工资。Jessica向本报表示,Allas每天只可睡在楼梯下的杂物房,只可食用冷饭菜汁及过期食品,雇主更会限制她每星期可吃的面包及鸡蛋数量,又常在假日被逼清洁及替雇主放狗。到港一年,她的体重骤减十六公斤。
睡杂物房 食冷饭菜汁
去年底Allas开始感到身体不适,但雇主一直不肯让她请病假求医。直至今年一月二十日,她首次求诊,怀疑患子宫颈癌,转介到屯门医院治疗,并在同月二十五日不幸确诊第三期子宫颈癌。Allas分别以“妇科病”在一月二十五至二月十四日获批病假,其后亦因头痛在二月十六至十八日请病假。
岂料Allas在病假期间被炒,雇主于二月十七日向她发出解雇信,指明二月十九日起解除合约。根据Jessica向本报提供Allas的解雇信,雇主在信中明确指出,解雇原因正是因为Allas确诊子宫颈癌,亦描述雇主得知Allas患癌的过程。
雇主又在信中表示,“根据你的健康情况,我无法继续聘用你。”(Given your medical condition, I am no longer able to continue your employment),信末更讽刺地写道:“祝你身体健康。(Wish you good health.)”
劳工处回复,劳资关系科已获悉有关个案,会为该外佣提供适切的协助。除因雇员犯严重过失而将其即时解雇外,雇主不可在雇员放取有薪病假期间解雇该雇员, 否则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十万元。据了解,Allas需要筹集一百万元医药费,至今已众筹到近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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