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禁“香港式㓥房” 人均居住不少于6平米
“贵、小、挤”是不少地方面对的居住问题,香港的㓥房亦因而应运而生,且有市有价,导致不少人被逼居住在狭窄环境。据悉为了避免同样情况,深圳近日计划订定出租屋的人均居住面积不能低于6平方米,又禁止将住所分割后再出租,以杜绝香港式㓥房。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近日公布《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当中首次提出增加房屋租赁内容,建立实名租赁制度,规定出租屋的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又禁止将原始设计的居住空间分割搭建后出租。另外非居住空间包括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作居住用途。有关构思相信有助阻止不合规格及禁止㓥房流出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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