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非法藏彈藥案判決 刑滿遞解出境永不得返美
本報訊
台灣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被控非法藏有彈藥的案件,聯邦法院宣判孫安佐刑滿獲釋,並將被遞解出境。據悉孫鵬、狄鶯低調現身法庭,得知兒子將重獲自由後,狄鶯一度眼眶泛紅。
綜合《拉斯維加斯太陽報》、《費城詢問報》及英國《每日郵報》報道,賓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19日宣判,考慮到孫安佐已被扣押多月,法官裁定他刑滿獲釋。孫安佐未來幾天將移送至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的拘留中心,預計4至6星期後將遞解出境,終身不得入境美國。
孫安佐在庭上強調,自己從未打算襲擊學校,計劃施襲純屬玩笑,現在對言論為父母、美國造成麻煩而致歉,並承諾未來會謹言慎行。法官亞歷杭德羅(Nitza Quinones-Alejandro)一度打斷其發言,指他為家人帶來恥辱,嚴重程度甚於麻煩。
亞歷杭德羅表示,案發時孫安佐剛滿18歲,仍算是「未成年人」,考慮到他年紀尚輕決定從輕發落,希望孫安佐獲釋後「永遠記住教訓」,並寄語孫鵬、狄鶯要讓兒子成熟,否則父母不能永遠庇佑兒子。
聆訊當日孫鵬由翻譯協助向法官求情,指自己一直擔憂兒子的官司以至無心工作。孫安佐的代表律師凱勒(Robert Keller)透露,孫安佐身陷牢獄後,其父母暫停演藝事業,趕到美國支持兒子,如今兩夫婦對判決感到寬慰,將繼續留在當地直到兒子離境。
案發於今年3月底,賓州上達比鎮(Upper Darby)邦納普倫德加斯特天主教高中(Bonner & Prendergast Catholic High School)一名學生向老師舉報,指孫安佐向他展示一枚大口徑子彈,並揚言會於5月1日在學校大開殺戒,校方於是報警。
警方當晚搜查孫安佐的住所,檢獲防彈背心、軍用面罩、1600發彈藥、十字弓和製作槍械的零件。當局其後控告孫安佐以非移民簽證,在美國非法持有彈藥罪名,罪成可判入獄10年、罰款25萬元。孫安佐8月底已認罪,並自願遞解出境以換取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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