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通逃犯鄭泉官 自美強制遣返華
本報訊
經中美兩國執法部門通力協作,外逃美國3年的中國「紅色通緝令」嫌犯鄭泉官14日被強制遣返回中國,其涉嫌「職務侵佔罪」侵吞公款超過2800萬元(人民幣,下同)。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表評論稱,這是中美合作開展追逃的又一成功實踐,也是繼前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主犯之一許超凡被遣返回中國後,中美執法合作的又一重要成果。
據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下,鄭泉官14日被遣返回中國。界面新聞報道,資料顯示,鄭泉官1957年生,湖南省懷化市富達房地產有限公司總經理,涉嫌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司財產2800多萬元,2015年潛逃美國。隨後,公安機關成立工作專班,迅速查明鄭泉官涉嫌職務侵佔犯罪事實,並開展對外協作,提請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令。
中美列出5宗重點案件
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4日發表評論稱,這是繼前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主犯之一的許超凡被遣返回中國後,中美執法合作的又一重要成果。許超凡外逃美國的時間更久,長達17年。許超凡案實現了中美執法司法合作的多個「第一」,第一次依據中美刑事司法協助協定開展合作、第一次組織中方證人通過遠端視頻向美國法院作證等。許超凡也是國家監委成立後首個境外遣返的外逃人員。
評論指出,近年來,中美雙方充分發揮反腐敗合作機制的平台優勢,確定了楊秀珠、王國強、黃玉榮、許超凡、喬建軍等5起反腐敗追逃追贓重點案件。目前,已有4起得以成功突破。其他在美外逃人員案件也有許多取得積極進展。界面新聞報道指,在中紀委披露的上述案件中,喬建軍案至今沒有突破。資料顯示,喬建軍1963年11月3日出生於中國河南省周口市商水縣,曾擔任中儲糧河南周口直屬庫主任。
2011年11月因涉嫌貪污、挪用公款犯罪外逃至美國。2017年1月,新華社曾報道,喬建軍和其前妻被美國司法部門提起訴訟,在美多處房地產將沒收充公,估計總價值2800萬美元。美國檢方當時稱,中國最高檢察院和公安部為美方調查提供了協助。
「美非避稅天堂」
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評論稱:「本次鄭泉官被從美國強制遣返,再度表明了合作打擊外逃腐敗分子是中美兩國政府的政治共識,也有力證明美國並不是外逃人員幻想的『避罪天堂』」。
多維新聞網報道指,中紀委的評論疑似是向郭文貴們喊話。逃亡美國的中國代表人之一就是商人郭文貴。2017年4月,中國外交部記者會發言人表示國際刑警組織已經向郭文貴發出了紅色通緝令。2018年4月,重慶市警局通報郭文貴等人偽造國家機關公文案相關情況。如今,郭文貴還在爆料,不過在眾多紅通嫌犯或回中國自首,或被美國遣返的情況下,郭文貴們的前景堪憂。
據悉,2009年以來,中美反腐合作逐漸深化。目前,中國國際追逃的手段主要有四種:引渡、非法移民遣返、異地追訴和勸返。值得注意的是,中國至今尚未與美國簽訂引渡條約,遣返就成為比較常用的方式。「美國從中國追逃也主要是通過遣返非法移民的方式。」北京師範大學教授、G20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主任黃風此前曾表示,「我們也向美國遣返一些罪犯,這些罪犯都是由公安機關作為非法入境或者非法居留者來遣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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