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调试信息 - getPostsByCategory:
当前 cat_name: 要聞
传入的 cat_slugs: %e8%a6%81%e8%81%9e
当前页码: 1
is_lifetime: false
时间条件: 其他欄目 Default - 2023年1月1日后
查询结果:
找到文章数: 2
最大页数: 1
当前返回文章ID数: 2
文章IDs: 6829287, 6209858
第1页第一篇文章日期: 2024-08-23
第1页最后一篇文章日期: 2023-03-22

香港中大深圳「分校」 疑違學則章程「僭建」

中大(深圳)大門校名(圖)與香港中大的正門牌匾一式一樣。曾子金提供/網上圖片 中大(深圳)大門校名(圖)與香港中大的正門牌匾一式一樣。曾子金提供/網上圖片

加美校友擔憂母校體制崩壞有法不依
本報記者莫家敏報道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2014年在深圳龍崗開校,2016年產生首批研究院畢業生,今夏將有首批學士生畢業。中大(深圳)無論學院制、校徽以至畢業證書都以香港中文大學(下稱香港中大)為藍本,但一所在香港教育體制下運作,而另一所則受中國教育行政部門管轄,究竟兩所學府關係何在?香港中大校方高層向本報稱,兩所學府均由香港中大頒學位,屬本校及分校關係。可兩校架構各自獨立,學則和章程上卻互相衝突,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定位不清,例如境外「中大畢業生」在港地位是否等同香港中大同學,引起加美校友疑慮,擔憂香港中大禮崩樂壞,甚至淪為有法不依、便宜行事之嫌。
香港中大一向積極與中外大學合作,增強國際聲譽地位,擴大在學術界影響力。2009年,香港中大開始研究在中國辦學可能性。2011年3月11日,香港中大與深圳市人民政府簽協議,同意籌建香港中文大學(深圳)[下稱中大(深圳)],由時任深圳巿政府副市長吳以環,及時任香港中大副校長徐揚生代表簽署;同年7月,香港中大校長沈祖堯及深圳大學校長章必功,簽署正式籌建協議,訂明雙方以合作辦學形式,開辦中大(深圳)。
根據合作協議,由香港中大負責日常管理、教學科研、招聘教師,並參照香港中大辦學理念和運作模式,以「使辦學水平與中文大學本部一致」。中大(深圳)可以使用香港中大校名及標記。不過,按《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第八條,香港中大並不可以參與中大(深圳)的教育教學活動,也不得干預其校政。
另外,一份《有關合作舉辦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的協議》文本顯示,中大(深圳)註冊資金為人民幣2億元。協議同意合辦雙方即深圳大學及香港中大,各投入1億元。雙方內也同意中大(深圳)的資源籌備及運作經費,獨立於香港中大。而在2012年10月11日,中國國家教育部批准籌建中大(深圳)的新聞發布上,聲明兩校財政上完全獨立,不互相補貼。
香港中大無權干預深圳校政
在2013年,香港中大及深圳大學所簽訂詳細協議提到,中大(深圳)是一所獨立於香港中大及深圳大學、具獨立法人地位的非牟利教育機構,擁有獨立章程,與現行香港中大所使用的不同,表明有多一層中國高等教育部的章程規範。
至於中大(深圳)是一所與香港中大一樣規格、模式的學府,怎至可以說是中大的「倒模」,惟實際上是完全獨立的中國大專院校,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管轄,通過一個理事會負責校政。由此可見,中大(深圳)並非以香港中大分校來定位。
學位問題衍生多處混淆
香港中大1963年開辦時,由香港政府立法機關訂定《香港中文大學條例》,列明中大的構成、各機構的職能、權限等細節。當中列出創校的三書院是崇基學院、新亞書院和聯合書院。1986年及2007年,逸夫書院、晨興書院、善衡書院、敬文書院、伍宜孫書院及和聲書院,先後加入為香港中大成員書院,條例因此作出修訂,由香港立法機關通過,納入條例當中。至目前為止,在條例中的9間書院不變,只是當中並不包括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校名。
自從中大(深圳)籌建以來,一直在身分地位和架構上觸發爭議。假如中大(深圳)是香港中大分校,兩校應實行同一條例、章程。可是雙方訂明協議中從無提過中大(深圳)是分校身分,而校規章程不同,明顯把中大(深圳)與香港中大區分。然而,中大(深圳)的畢業生的學位,是由香港中大頒發。
前香港中大學生會會長陳詠智指出,按1963年香港立法局通過的《香港中文大學條例》,香港中大畢業生起碼要在香港中大校園修讀過兩年,可中大(深圳)畢業生從沒有在香港中大校園修讀,因此不能獲頒香港中大畢業證書(詳另文)。就此,《星島日報》記者致電訪問中大副校長(行政)及秘書長吳樹培,他表示中大(深圳)是香港中大的分校:「做法跟其他院校設立分校做法相若,因為兩所院校所頒發的學位同出於中大。」惟兩校的學位問題,則衍生另一混淆地方。
中大副校長未能解畫
入讀中大學生必須遵守一套學業規則(學則),規範學生需要達到學術、紀律、標準等各項要求,才可成為香港中大學生,以及獲得認可的學位。當中有一條「除非該生已在本校修業至少達兩年,否則將不獲畢業評核及頒授學位。」(學則3.3)明確指出,中大所有學生均需要在本校,即《香港中文大學條例》內訂明9間書院其中一間修業兩年以上,才可獲學位資格。吳樹培的回應是,中大介定中大(深圳)生為「境外學生」(external students),即總學則以外,同時適用於研究生的《香港中文大學學生學則》內的條文。「境外學生」是否同時適用於本科生?其身分及權利,是否等同於本地學生?條文內沒有訂明。假如是的話,兩條中大學則是否出現衝突?
按吳樹培說法,由於中大(深圳)並無頒授學位的法定權力,因此畢業生領取由中大頒發的學位,即是等同於中大畢業生。兩所學院如果界定為本校及分校,兩校的畢業生學位因而相等同,是為常理。但反向邏輯,因兩校獲發相同學位,而兩校為本校與分校的關係,則有說不通的地方。吳樹培受訪時引用搖距課程(Distance Learning)為例子。但其他學院,為海外學子提供證書課程,完成後可獲由兩所合作學院的學位。但兩所學院並非本校及分校的關係。
無論港中大(深圳)學位法定地位或者兩所院校的關係,目前灰色地帶不少。本報接觸多位香港立法會議員,包括楊岳橋、葉建源、郭榮鏗、陳淑莊、涂謹申、毛孟靜,以及司法界的李柱銘及余若薇,希望就學則、中大(深圳)法定身分等問題求證,惟均婉拒受訪。
前香港中大學生事務及校友事務主任(1969-92)、前西貢區議會主席溫漢璋就認為,香港立法機關本身不能解釋自己所訂下條例,可見當局迴避態度之一斑(詳另文)。

香港中文大學。曾子金提供/網上圖片 香港中文大學。曾子金提供/網上圖片 ■中大(深圳)學生卡。
曾子金提供
■中大(深圳)學生卡。 曾子金提供 ■根據合作協議,中大(深圳)可以使用香港中大校名及標記,中大(深圳)的畢業生的學位,也由香港中大頒發。曾子金提供 ■根據合作協議,中大(深圳)可以使用香港中大校名及標記,中大(深圳)的畢業生的學位,也由香港中大頒發。曾子金提供 ■中大副校長(行政)及秘書長吳樹培。
CUHK官網 ■中大副校長(行政)及秘書長吳樹培。 CUHK官網 ■時任深圳市政府副市長吳以環,及前香港中大副校長徐揚生,2011年3月12日簽署籌建中大(深圳)協議。網上圖片 ■時任深圳市政府副市長吳以環,及前香港中大副校長徐揚生,2011年3月12日簽署籌建中大(深圳)協議。網上圖片
---------------------------------------------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移民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
點擊以下6大平台 接收加拿大新聞及生活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