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兩次 結果不同 取保候審 因賣火柴槍被逮捕 海歸羈押半年獲釋
本報訊
在陝西家中的于文萍日前接到一個電話,上海寶山區看守所的工作人員通知她,鄭宇哲的取保候審已被批准,25日正式釋放。鄭宇哲是于文萍的兒子,從俄羅斯取得碩士學位回國後,他開了家網店,售賣自製火柴槍。去年7月,上海警方在調查一起涉槍案時,赴陝西將鄭宇哲逮捕。
去年7月10日,陝西咸陽市秦都區北槐村中通快遞門前,幾名警察攔住了鄭宇哲。這些警察隸屬於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為一起涉槍案而來。當年4月27日,上海警方拘捕涉槍人員張偉(化名),其部分槍支來源,是一家名為「機械迷城_2013」的網店。店主正是出生于1986年的鄭宇哲。高中畢業後,他赴俄羅斯留學,就讀於聖彼得堡國立電子技術大學,並於2015年獲得電腦專業碩士學位後回國。
于文萍介紹,兒子從小就對機械製造很痴迷。2016年夏,他利用業餘時間設計出一款火柴槍,自行採購原料製作,並通過網店銷售。公開資料顯示,火柴槍1972年由青島一名小學生發明,以火柴棍為子彈,利用火柴頭塗抹的氯酸鉀,以外力撞擊產生爆炸響聲,曾廣泛流傳於中國農村。
鄭宇哲的火柴槍,每支售價300元左右,每月可銷售十餘支。其外形類似左輪手槍,槍身為金屬質地,彈匣則以火柴填充。于文萍介紹,火柴槍全長11厘米,彈匣內有彈簧,火柴插入後進行擠壓,可以整根沒入彈匣,通過擊發裝置射出。
警方在鄭宇哲的汽車內,搜查出4支尚未出售的火柴槍,並帶回上海進行鑑定。2017年8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出具鑑定意見書,認定鄭宇哲製造的4支火柴槍,「以火藥發射為動力的槍支,可以擊發並具有致傷力」。
《新京報》報道,2017年11月30日,寶山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買賣槍支罪,對鄭宇哲提起公訴,建議判處其有期徒刑6至8年。2017年12月21日,案件首次開庭,代理律師王貴祥為鄭宇哲作無罪辯護。王貴祥告訴探員,寶山警方對鄭宇哲銷售的槍支進行過兩次鑑定,但結論並不一致。在庭審中,這一問題成為控辯雙方焦點。
「兩次鑑定」指的是警方對張偉案的涉案槍支,以及對鄭宇哲案涉案槍支進行的鑑定,均由寶山分局刑偵支隊委託上海市公安局物證鑑定中心進行。鑑定報告顯示,2017年5月2日起,鑑定中心對張偉案的三支涉案槍支進行鑑定,其鑑定要求為「是否具有致傷力」。其中編號1和3的槍支,均以火藥發射為動力,可擊發並具有致傷力;編號2的槍支經鑑定為」以火藥發射為動力,不能正常擊發」。
一名參與辦案的警方內部人士確認,編號2的槍支,即為鄭宇哲網店所售。
2017年7月26日的鑑定報告顯示,從鄭宇哲車中搜查出的火柴槍及零件共拼裝出完整的槍支4支,經鑑定全部為「以火藥發射為動力的槍支,可以擊發並具有致傷力」。
于文萍表示,1月24日晚,寶山區看守所電話通知稱,鄭宇哲已獲准取保候審,看守所將為其出具釋放證明。25日凌晨,她從西安趕到上海,接回兒子。機械工程師出身的于文萍,對兒子的愛好「又愛又恨」。按她的說法,鄭宇哲的設計火柴槍「結構非常簡單」:2塊2毫米厚的切割片,中間加個塑料支撐,一個小彈簧,再加一個能裝火柴桿的4孔火柴輪,孔徑小端2.7毫米,大端3.7毫米,用幾顆螺絲固定,手握處再加2個塑料貼片,「根本不具備槍支的物理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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