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市杀妻案重审终有裁决 吴建华二级谋杀罪成候判
本报记者冯瑞熊报道
3年前在列治文固兰湖路(Granville Ave.)高层柏文发生的华裔男子杀妻案,去年底一审时因陪审团未能达成裁决,安排在本年9月重审,陪审团周二经过4日退庭商议后,裁定被告吴建华(Jian Hua Wu,译音)二级谋杀罪名成立。根据本国刑法,二级谋杀刑罚是终身监禁,法官稍后将裁决被告可以申请假释的年期,最低是10年,最高是25年。吴建华闻判时并无太大反应。
现年44岁的吴建华于2014年5月4日,也是他与36岁妻子程锦(Jin Jenna Cheng)结婚两周年当天,在居住柏文楼层把程锦斩死。据法医官供称,死者身上找到至少265处由利器造成的伤痕。吴建华其后被控二级谋杀,他一直没有否认杀妻,曾要求控方改控误杀,但控方指他杀妻是有意图(intent),因此未有答允。
死者身上至少265处利器造成伤痕
据案情透露,案发当天是星期日,吴建华在庭上说,前一天晚上,临睡前跟妻子吵架,起因是妻子埋怨他调教过她新买汽车的倒后镜,令她刮花了车身,吴指自己没有调教过,感到很冤屈,更指妻子当他是垃圾桶,把所有错误都推到他头上,那天晚上与妻子分房而睡。
早餐过后,吴建华得悉妻子要到跳蚤市场购物,主动要求替她开车,但妻子拒绝了他,跟着离家。
吴说自己在家时,因为腹泻,去了两次厕所,早餐所吃都排了出来。他本来打算外出走走,因为天雨,没有成行,一直留在家中。
中午左右,妻子回家,怪责吴建华没有准备午饭,吴建华表示不知她何时回家。妻子于是自行做饭。
饿著肚子的吴建华于是走到厨房欲自行煮食,但他打开冰箱拿出番茄时,妻子一手抢过,表示这是她买回来的,他不能吃。吴反驳称,他每月都有给她家用,为什么不能吃。
吴与妻子开始争吵,更由厨房吵到饭厅,吴声称妻子拿着刀威胁他,他也拿着刀,两人都是一手拿刀,另一手执著对方持刀的手,吴声称在之后发生的事情,他完全没有记忆。
不过,控方邀请法证血渍分析专家科克尔(Diane Cockle),根据现场血渍形态重塑案发经过。科克尔指饭厅曾发生过打斗,地上及墙上均有血渍,证明吴妻在饭厅已受伤,但能直立行走,证明伤势不算很重,曾负伤在屋内行走。另外,在饭厅除了血渍外,更有不少被割断的头发,地上更遗下一把染有血渍的刀,这把刀是谁人用过,始终未能证实。
而一位身分受保护的证人供称,案发时,曾拍门向其他单位住客求救时,见到吴建华走到居住单位外的走廊。一位邻居也声称,见到阴暗的走廊远处有一个男人(吴建华),又见到他后面有人抱着他,立即关门并且报警。
究竟吴建华与妻子在走廊发生了什么事,始终是个谜。科克尔根据血渍分析,吴妻在走廊时初时是直立行走,其后受到进一步攻击,左边颈的动静脉均被割断,最后因为失血过多,倒毙在走廊上。
当警察到达现场时,见到吴建华筋疲力尽坐在走廊,程锦则倒卧血泊中,当场证实死亡,两人中间还有一把菜刀。其中一名警员问吴有没有受伤,吴说没有,警员再问他:“这是谁做的?”,吴回答说:“我做的。”
表面看来这是一宗家庭伦常惨剧,但连辩方律师奥里斯(Glen Orris)也认为,这是一宗复杂的案件,除了是被告声称失忆,完全记不起整个杀人过程外,他杀妻原因也是讳莫如深,至今没有定案,只能凭证人及环境证据作出推测。
杀妻动机至今未明 袭击近疯狂
其中一个推测是因为妻子阻止他从冰箱拿食物煮午饭,吴建华盛怒下施杀手,但如果是这样,他应该在厨房或饭厅已把妻子杀死,为何要等到走廊处才把妻子斩死,还斩了她这么多刀,这种近乎疯狂的袭击似乎已超过“盛怒”的程度。
主控官赫曼森(Jeremy Hermanson)指,死者是因为怀疑妻子因移民才嫁给他而萌生杀人意图,但辩方律师奥里斯在结案陈词时反驳,被告如果早有杀人意图,为何不在单位内杀人,要在随时有人出入的走廊才行凶。他认为被告杀妻是出于“保护自己”,在被告手臂上有一个“牙印”,很可能是被告与死者纠缠时做成。
5月4日走廊发生的事,除了吴建华外,没有人会知道,究竟他真的是失去记忆,还是故意忘记案发的经过,也只有他才知道答案。正因为案情扑朔迷离,去年一审时,陪审团退庭商议13日仍无法达成一致裁决,这也是卑诗省其中一次最长的退庭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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