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擊途人 表證成立 朱經緯稱曾受特訓 警棍應付活躍人群
記者︰陳詠詩
退休警司朱經緯涉於佔領行動期間以警棍襲擊途人,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裁判官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裁定控方表證成立。朱經緯自辯稱佔領行動時曾經開通旺角道路而令「喺旁邊睇嘅人全部拍手掌」,但其後旺角情況每況愈下,而部分警員獲派另一支警棍於清場行動時使用,利用該警棍時需要特別方法及訓練,以應付「表面好passive(被動),其實好active(活躍)」的人群。
朱經緯指於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警方成功開通旺角彌敦道,並稱「喺旁邊睇嘅人全部拍手掌」,但後來有更多人使用暴力佔用馬路,當晚旺角有多達九千人聚集,並衝擊警方防及成功佔領馬路,當時有市民問他「做咩條路開咗都可以佔返」,旺角的情況自當天起亦轉壞,朱指「我哋警方嘅容忍度同法律嘅底愈退愈後」,很多衝突、挑釁及身體暴力每天發生,故警方的工作為恢復公眾秩序。
「用支棍有幾多信心教唔到」
朱續指於十一月二十五日,旺角有幾千人聚集,他們的共同目標是佔領馬路和保衞他們已佔領的馬路,朱形容當晚為「好唔穩定、volatile (不穩定)」,人群在不同地方聚集,而警方面對的群眾大多都蒙面、備有保護工具及自製盾牌,當值的同袍已感到「疲於奔命」, 警方亦透過公眾傳媒發出警告,但並無效果,而當晚旺角有九十多人被捕,二十多名警員受傷。
朱提到法庭已頒下禁制令以清拆旺角彌敦道障礙物,故代表該路被佔六十日後首次全綫通車。朱於十一月二十六日接受訓示及獲告知旺角的混亂情況,而他當晚則負責保衞亞皆老街,故他理解該任務為「呢條路唔可以塞」,而若被重新佔領,情況就會「去返六十日前,又要重新嚟過一次」。
朱指二十六日當晚的人數比前一晚更多,而他到達現場時備有伸縮警棍、胡椒噴霧器等,並於事前另獲派一支警棍,使用該警棍前需接受訓練及使用特別方法「check drills」,可以令全部人高舉雙手,並被動地走向警方,他再解釋用以應付「表面好passive(被動),其實好active(活躍)」的人群,但他稱「用呢支棍有幾多信心,係教唔到」。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一九一二——二○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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