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跨海追夫 找不到台商丟下幼女
大陸籍31歲李女不滿57歲李姓台商對她們母女不聞不問,4日挺著懷胎6月的孕肚,帶著2歲女兒及DNA鑑定報告搭機追來台灣,5日到李男台中的辦公室,要求他出面解決遭拒,李女憤而將女兒丟包一樓大廳,獨自離開,警方帶回女童,及時攔下準備搭機返陸的李女,將她依遺棄罪嫌送辦。
台中警方5日接獲報案,市政路一棟商辦大樓有糾紛,警員江孟修、李旺青來到大樓一樓管理中心,驚見櫃台旁有名女童坐在娃娃車上嚎啕大哭,卻不見家長,抱起女童帶回所內安撫。《自由時報》報道,警方查出,女童媽媽將娃娃車留在櫃台旁,即轉身搭的士離去,員警連絡上司機找到李女。
李女表示,3年前在昆山認識擔任總經理的李姓台商,李男對她很好,還幫她買房子,當時不知他已婚,隔年女兒出生後,才知對方已有妻子但無子女。
李女說,她曾收到台灣律師表示要告她通姦的電子郵件,她不以為意,未料李男今年7月返台後對她們母女不聞不問,連生活費也不提供。
有6個月身孕的李女說,目前又懷了李男的孩子,4日才挺著孕肚帶著女兒及女兒DNA鑑定報告,從上海搭機到台,想跟李男當面說清楚,未料5日上午到李男的辦公室,要求他出面解決遭拒,母女還被請到一樓,她無意遺棄女兒又無力照顧,只好將鑑定報告及女兒請大樓人員「轉交」給李男,自己搭的士到高鐵站準備返陸。
警方唯恐李女再度拋下女兒離境,衍生人球問題,訊後依遺棄罪嫌送辦,並通知社會局社工協助安置女童。
執業律師鄭懿瀛指出,若這名台商承認小孩是他的,可辦理領養手續,小孩就不會成為人球,但若台商否認,小孩的母親可提起確認之訴,一旦進入訴訟,曠日廢時,小孩及媽媽都會因這次簽證的期限必須出境,但她們兩人還是有大陸籍,不會成為人球,至於跨海官司就看日後訴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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