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禁用撞火槍托
本報記者張文慈
在拉斯維加斯酒店朝音樂節觀眾瘋狂發射數百發子彈的槍手,擁有兩支撞火槍托(Bump stock),加拿大皇家騎警指,撞火槍托依法在本國禁用。皇家騎警發言人沃恩(Tania Vaughan)指出,「最近新聞中通常提到的撞火槍托,能將半自動槍械改造成全自動武器,例如AR-15自動步槍,但也可用於其他型號槍支。根據《加拿大刑法》(Canadian Criminal Code)第84(1)條規定,撞火槍托被定義為禁止裝備,因此在加拿大是被禁止使用的。」
外電報道,加州聯邦參議員范士丹(Dianne Feinstein)長久以來一直反對這種裝備。范士丹多年前曾指,對出現能把槍械改造成全自動武器的新技術深感憂慮。這種替換用抵肩槍托,能把半自動步槍改造成每分鐘發射400到800發子彈的全自動武器。半自動武器必須每次發射扣動一次扳機,全自動武器則扣一次扳機就能連續發射,直到發射完彈匣內全部子彈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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