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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 12:00:48

【专栏/华裔家长Jasmine有话说 093】我花钱买的土地是原住民的?加拿大不应该存在?

【专栏/华裔家长Jasmine有话说 093】

我花钱买的土地不是我的?

列治文市原住民土地诉讼一下就爆了。谁不怕呀。我努力工作,买下物业,按月还贷,因为「有恒产者有恒心」,因为我买下的土地是fee simple,没有时间限制的永久产权,因为这块土地可以传给我的子孙后代。

然后你突然告诉我,原住民对我拥有的这块土地拥有「原住民土地权」(Aboriginal title)?

可是我买下我的物业付了钱,有手续,是受法律保障的。现在你们说我们持有这块土地不合法,难道本届政府不合法?

赶紧查。嗯。这块土地原来确实是原住民的。原来那时政府确实答应过把这块土地给原住民。但是,那时的政府把部分土地用fee simple的形式卖给私人了。

那这难道是私人的错?

兴讼的原住民部落当然也知道这不合逻辑。所以他们表示,「不会挑战任何私人土地所有者所持有所有权的有效性或合法性。」

可是法院判决这整块土地属于原住民,政府持有土地不合法。然后这块属于原住民的土地上,不合法持有的政府卖出来的私人土地,所有权依然合法?

自相矛盾,不合逻辑啊。

只不过,历史上,不合逻辑的事情太多了。

人类是怎么获得土地的?大概有三种方式。

第一种,最早一批settler。北美的原住民也是settler。加拿大是讲道理的法治国家,所以才有这桩诉讼。

第二种,抢。

人类历史,就是一部抢夺史。最大规模的抢,就是战争。秦灭六国,算不算抢?日不落帝国满世界插旗子,算不算抢?耶路撒冷一次又一次易手。每次易手,算不算抢?清政府被签各种「不平等条约」,算不算抢?「不平等」三个字,只不过是被抢者的精神胜利法。

第三种,买。

例如列治文私人土地持有者的土地。例如美国收购佛罗里达和阿拉斯加。例如余华小说《活着》里,前地主少爷徐富贵的前家产。

举了这个例子,我突然一身冷汗。原来「买」,这种最文明和最理性的方式,竟然可能是最脆弱的方式。所谓「永久」,是不存在的。永久的前提条件是实力。

讲到耶路撒冷,如果不是一战结束奥斯曼帝国解体,巴勒斯坦地区怎么会归英国托管?如果这块地方不归英国托管,以色列怎么可能建国?以色列一建国,第一次中东战争马上爆发,而以色列之所以没被打垮,依然保持了独立,难道不是因为胳膊够粗,后台够硬?

所以我们人,我们所有人种,都是半斤八两,谁也不比谁高级。

说到「人种」,我想起不久前戏写一篇关于加拿大裔的文章,没想到承蒙历奇先生撰文商榷。我担当不起,这里谢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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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奇先生说,欧洲人到加拿大来定居和中国历史上的「严防华夷」或「五胡乱华」不是一回事,不能类比。确实不是一回事。历奇先生是对的。

不过抛开政治和文化含义,从「迁徙」的角度来说,也没有太多区别。胡,夷,或者欧洲人为什么到处乱跑?还不就是为了抢东西,抢地,为了更好的生存或者生活?

但是政治和文化是不能抛开的。

人类惯于通过语言建立身分认同,换句话说就是,单一的人要归属于一个集体,才抢得东西。所以汉人要用「胡」或者「夷」这样有歧视性的词语来称呼打赢的一方。所以不管怎样融合,还是会有「We group」和「You group」。这两个词组,我理解,也就是自己人和外人的意思吧。不分你我,不安全啊。

所以我心目中现代化的「加拿大裔」也可能不会出现,种族歧视也可能不会消失。毕竟,抢,成王败寇,是人的本能。欧裔之所以歧视其他族裔,还不就是因为他们祖上打赢过吗?

所以可能,我是乐观了。

但是历奇先生说,「裔」这个词在西方语境里有歧视之义。这我可是一点也不知道。在我的个人思想演化史上,从未这样觉得。

如果我不觉得,所以别人的歧视就不起作用,对不对?你爱歧视就歧视吧,咱们反正「鸡同鸭讲」。

所以在网络化,人工智能化,原子化的今天,也许我对「加拿大裔」和「种族歧视」的猜想也有实现的可能呢。

说回到原住民土地案,我之所以不能接受,就是觉得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后裔,会陷入不安全和被抢夺的境地,就是怕「加拿大裔」不能出现。

但好在加拿大是法治国家。两级政府在上诉。我对上诉得直是抱有强烈希望的。

如果上诉失败,那就糟了,加拿大的立国根本就会被动摇。要是加拿大一开始都不应该存在,那还有什么加拿大裔呢。

但是加拿大已经存在了,不管是基于什么逻辑。

所以是作茧自缚还是破茧成蝶?我们拭目以待吧。

 

文:语冰

图: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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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湖南人,厂矿子弟,移加二十余年。两个孩子的母亲。重构写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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