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安全带︱强制佩戴要求先删除 陈美宝:法律条文有不足 完善后再提交立法会
强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带法例持续引起不少争议,执业律师、前立法会议员江玉欢在社交平台发文质疑法例条文不清晰,涵盖范围未包括2026年1月25日或该日之后首次登记的巴士。据了解,运输及物流局正考虑包括暂缓法例,亦可立即修例,甚至撤回条例等方案,但面对社会普遍争议声音,当局要慎重考虑,以免影响市民。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常任秘书长丘卓恒,联同运输署署长李颂恩会见传媒,交代最新安排。
不会有法定要求搭巴士要扣安全带
陈美宝表示,因应外界对条例适用范围的疑问,经咨询律政司法律意见,认为条文在技术上有不足之处,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而为清晰起见,会先删除有关条文,完善后再提交立法会咨询。换言之,政府会先删除有关条文,令目前不会有法定要求,乘客在乘坐专营巴士或非专营巴士时,需要佩戴安全带。
她也指,就有关安全带的规定,连日来收到很多意见和声音,表示会一一聆听,借此时重新检视,未来一段时间会以教育和宣传为主,令大家自觉地为保障自身安全而佩戴安全带。









先删除条款是“负责任做法”
就法律条文在草拟上有技术不足,陈美宝承认是不理想的,强调需要尽快修正和补足,同时全面优化整体规定,广纳市民意见,从而达到保障市民安全的目的。
被问到为法例一直无人发现有不足时,她一再重申政府初心是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故一直以来的解说及宣传,都是希望能让社会清楚明白当局在这方面的想法及初心,而在咨询律政司的法律意见后,的确在法律条文上看到不足之处,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为了尽快清晰事件,会安排删除相关的条款,刊登宪报后,再呈交立法会省览,认为这是负责任的做法,
她又强调会尽快处理删除条文的工作,亦都会与律政司紧密合作,尽快删除条文,即将现行法例中要求乘客乘坐专营巴士和非专营巴士要佩戴安全带法定要求,予以删除。
江玉欢昨日(29日)在社交平台发文,质疑经修改后的法例,祇适用于2026年1月25日或该日之后首次登记的巴士,令事情再度发酵。消息指,事件已经不再单纯由运输署可以处理,政府高层早上就事件作讨论,正思考应对策略,并就法律条文咨询律政司意见。
较早前,当被问到草拟及审理法律时是否有不足,立法会法律顾问曹志远未有回应。
就草拟法例的一般程序,律政司发言人指,凡政府提出立法建议,律政司便与倡议的政策局联络,深入掌握立法建议的背景和预期效力。律政司也会细心分析草拟委托书,确保有关建议概念妥善,并能在法律上发挥效力。“草拟委托书”是主事的政府政策局为律政司的草拟律师拟备的文件,说明立法建议的背景和决策局希望新法例能够达至的目的,并指明为达至这目的而需予修订的现行法律条文。
建议的法例拟备好,并再经相关政策局确认后,律政司会协助当局完成立法程序。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后,立法会通常会成立一个法案委员会,审议该条例草案,而各项修订建议经由立法会以全体委员会名义审议和作出决定之后,条例草案会在立法会会议上交付三读表决。
同样,如有附属法例提交立法会省览,立法会可决定成立一个由立法会议员组成的小组委员会,审议该附属法例,草拟律师会出席小组委员会会议,并拟备政府需要的修订。
记者:郭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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