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国以6大原因向华商代表团说明 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解决争议属明智决定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今晚( 30日 )出席香港中华总商会125周年会庆晚宴,向出席的内地及海外华商代表团以6大原因说明,选择以香港作为仲裁地来解决商业争议,绝对是个明智的决定。
香港仲裁法律框架与国际规则高度接轨
林定国于社交平台发文,阐述该6大原因,第一,香港的仲裁法律框架与国际规则高度接轨,例如仲裁的保密性,相对公开的诉讼程序更能保障企业的隐私,避免企业的声誉受损。





第二,香港仲裁的争议解决程序一站式又具效率。在2013年11月至2023年4月期间按照《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机构仲裁规则》管理而得到最终裁决的仲裁程序,平均时长为17.7个月。
第三,香港提供多种灵活的仲裁资金选项,当中包括第三者资助仲裁,为当事人及其律师提供灵活性,按结果达成费用安排。截至今年9月,律政司从香港仲裁机构提供的资料得知分别有92宗和21宗仲裁案件披露了使用第三者资助仲裁和与仲裁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
第四, 香港法院对在香港进行的仲裁有监督权,而香港的司法机构一向以高质素、独立、尊崇法治而闻名,亦明确支持使用仲裁解决争议,不会轻易撤销仲裁裁决。
第五,在仲裁过后,能否执行仲裁裁决,真正保障裁决债权人的权益,是非常实际的考虑因素。香港的仲裁裁决可在超过170个缔约国强制执行。此外,中国内地与香港亦建立了便捷的仲裁互助机制,允许当事人可以同时向两地的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第六,仲裁当事人能以不同的方式进行仲裁,自由选择仲裁的适用法律、委任任何国籍的仲裁员,以及仲裁适用的语言,对中国内地企业和与中国内地有商业联系的海外华商而言,可以使用中文进行仲裁尤为方便。
林定国表示,香港特区政府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一直致力打造香港仲裁的品牌成为更便捷、更以用家为本的国际争议解决选项。《2025年施政报告》指出,政府将继续研究是否需要对《仲裁条例》作出修订,以保持香港仲裁法的长远竞争力。他指这不仅有助于提升争议解决的效率与公信力,也与国家加强香港作为国际法律与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政策高度契合。
林定国又呼吁具选民资格的人士,于12月7日立法会选举日踊跃投票,因为投下的每一票,均对特区未来的施政、经济的发展和市民的生活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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