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度虚报启德主场馆放炸弹 35岁男认4罪囚6个月 官斥欲干预律政司检控图减罪责属痴心妄想
为阻止女友的前男友入境香港再作纠缠,35岁男子于今年5月三度报案,冒充他人称于启德主场馆五月天演唱会设置炸弹,以及作出台独、港独宣言。该35岁男子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炸弹吓诈行为及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等4罪,获控方撤回1项炸弹吓诈行为罪,被判囚6个月。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直斥被告相信有影响力人士可干预独立的律政司,意图逃避或减轻罪责,全属痴心妄想,不可能实现。
欲透过“有影响力人士”干预律政司决定属痴心妄想
郑官指出,被告有计划犯案,他先拍摄苏姓前男友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其后以该身份登记电话号码,在报案前进行变声,报案后弃置涉案手机入海,均显示被告谨慎小心地隐瞒身份,将矛头指向苏姓前男友。
郑官续指,谎称有炸弹的地点有大量人群聚集,被告必然预计到警方会投放警力以策安全,故不考虑缓刑和社会服务令。考虑到被告认罪,以及他于案发前曾支付苏逾400万元,却仍未能解决纠纷,故自行想方法解决,郑官终就3项炸弹吓诈行为罪判以5个月监禁。
郑官另谓,香港的检控工作由律政司独立负责,不受外界干预。被告在没有保释下,尝试透过心中具影响力人士去影响律政司的决定,逃避或减轻罪责,全属痴心妄想,不可能实现。郑官就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判处被告监禁2个月,其中一个月与炸弹吓诈罪同期执行,即被告合共须入狱6个月。
求情指有牧师、前全国人大代表、前立法会议员代求情
辩方求情指被告无刑事纪录,毕业自国内一流学校,后来港读书,学业成绩及工作背景良好。辩方续指被告品格正面良好,列举圣公会牧师、前全国人大代表、前香港立法会议员等人的求情信,均称被告热心奉献公益、善良正直及乐于助人等,并表示愿意协助被告改过自新。
辩方引述心理专家报告,指被告于16岁时亲眼目睹母亲在他身旁因车祸离世,致被告患中度至严重的创伤后压力症,他责怪自己未能保护母亲。而魏姓女友经历首次怀孕及流产后,曾4度尝试自杀,直至再度怀孕,当时仍然遭到骚扰,被告迫切地想保护女友及孩子,故干犯本案。报告续指,被告无暴力倾向,重犯机会极低,他亦感到后悔。辩方形容本案为“小小嘅悲剧”,被告请求向法庭及香港社会道歉,望法庭可考虑以缓刑及社会服务令处理。
被告张可佳,报称自雇人士,身穿浅蓝色上衣出庭,他承认3项炸弹吓诈行为罪,指他于2025年5月13日在香港,三度将明知或相信是虚假的消息分别向2名警察通讯员传达,意图诱使警方相信在香港启德主场馆放有炸弹或放有会爆炸或着火的物品、物体或物件。
张另承认一项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罪,指他于2025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25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荔枝角收押所,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而作出有妨碍司法公正倾向的作为,即向其在荔枝角收押所的访客联络据他所知能非法干预香港执法机构和检控机关的人,以终止刑事检控或对被告诉以较轻微罪行。
为阻女友前男友骚扰冒充对方以变声程式虚报有炸弹
案情指,2025年5⽉13⽇,2名999报案热线的警察通讯员于3分钟内从同⼀电话号码收到3宗炸弹举报,来电者表示“五⽉天演唱会,我放了炸弹,台湾独立,香港独立”。当日稍后时间将于启德主场馆举行“五月天演唱会”,有超过4万名观众,基于举报,约20名警务人员及36名场馆的保安人员搜查启德主场馆及附近,最终没有发现,演唱会如期进行。警方分析后确认电话讯号来源及被告身份,6月2日拘捕被告,警诫下被告称因魏姓女友不断遭其苏姓前男友欺负,故被告以苏的护照登记电话,并冒充苏报案以作弄他。
被告于录影会面中表示,于2021年认识魏并发展成情侣,魏曾称遭苏姓前男友骚扰,2024年11月,被告在魏的住所遇到苏,遂拍摄苏的台湾居民旅游证件的相片。同年12月,被告得知魏怀孕后为阻止苏来港骚扰,计划冒充苏声称支持破坏国家统一,并以苏的个人资料登记预付电话咭。
被告下载变声应用程式并制作录音,他随意选取“五月天”演唱会作为目标,但无意图引发爆炸。被告在红磡区报案并播放录音,其后将电话抛进海里。被告旨在诬蔑苏,使警方相信苏为支持台湾独立和香港独立的人,而阻止苏进入香港。
被告因上述事件而被起诉,在荔枝角收押所羁留期间他指示女友魏和另外2男子接触他所认知与内地机关有关连的人士,即“李卓”和“师傅”,目的是接触香港执法及检控机关,施压及非法干预以终止检控,或以较轻的导致警力的浪费罪作出检控,被告又以“魔法”或“神秘力量”称呼上述人士的协助。
案件编号:WKCC900037/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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