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驶入铜锣湾行人专用区 64岁司机认危驾 称误信“高德地图”行驶 判罚款1万元停牌半年
64岁地盘工于今年6月4日驾驶一辆私家车驶至铜锣湾祟光百货附近时,铲上行人路及驶入记利佐治街行人专用区,因而被控一项危险驾驶罪。他今午于东区裁判法院认罪。案情指,当时途人看到涉案车辆驶上行人路,均纷纷退让,车辆与最近的途人仅相距约一米;事后男被告在警诫下称因不熟悉港岛区道路,误信“高德地图”行驶。主任裁判官张志伟考虑到事件中无人受伤,判处罚款1万元及停牌半年,并提醒被告日后驾驶须注意路面情况。
跟“高德地图”铲上行人路驶入行人专用区
被告范兴昌,承认于今年6月4日在香港铜锣湾轩尼诗道近灯柱49278在道路上危险驾驶车辆登记号码WT7120的私家车。
案情指,当日下午4时许,被告驾驶车辆沿轩尼诗道行驶,当驶至祟光百货外,车辆驶上行人路及驶入记利佐治街行人专用区,当时行人路上的途人纷纷退让,车辆与最近的途人仅相距约一米;附近巡逻的警员其后指示被告在记利佐治街近铜锣湾港铁站出口附近停车,并拘捕被告。被告后来在警诫下,称“唔熟港岛区啲路,唔小心跟咗高德地图行驶”。
求情称为家中经济支柱可停牌别判监
控方指出,被告过去没有案底,交通记录方面只有一次超载及3次定额罚款记录。被告没有法律代表,他亲自行事及求情,透露自己驾驶工程车为生及为家中经济支柱,“希望法官唔好判咁重”、“希望停牌就停,就唔好坐监……”。
张官判刑时,指被告没有案底及认罪,过往交通记录不算差,驶上行人路的时间亦较短及没有造成伤亡,考虑到当时路段及被告驾驶情况,决定给予被告一次机会,判处罚款1万元、停牌6个月及须自费上驾驶改进课程。张官又提醒被告,日后驾驶时注意路面情况,如有撞到途人,必定不会罚款了事。
案件编号:ESCC2099/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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