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青年涉参与港独组织被控串谋分裂国家罪 15岁男生拟认罪 还押10月尾答辩

3名年龄介乎15至26岁的“香港民主建国联盟”组织男成员,涉在去年11月至今年7月间参与在台湾成立旨在推动“港独”的组织,早前被控《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分裂国家罪。案件今首次在区域法院提讯,其中15岁男学生表明拟认罪,法官郭伟健将案件排期10月31日,待进行正式答辩及判刑,期间还押候讯。同案另两名被告今没有律师代表,亲自应讯表示正申请法律援助,案件押后至11月27日再讯,以等待法援结果,二人均没有保释申请。
15岁被告拟认罪押后正式答辩
大律师马维騉代表15岁被告指,被告拟作认罪答辩,控方主要依赖被告的手机内容及社交平台贴文作检控基础,辩方对控方提供的案情撮要没有异议。辩方提及,被告主动交出手机密码,并和盘托出案件,交代犯罪事实,亦就社交平台贴文作招认,望法庭能考虑被告仍未满16岁而判处他入教导所,亦希望将被告的求情与同案两名被告分开处理。法官郭伟健听毕陈词后,将案件排期至10月31日进行正式答辩及判刑,期间被告还押屯门儿童及青少年院,惟被告即将年满16岁,届时将还押惩教署看管。
另两被告申法援押后待审批结果
同案另两名被告均没有律师代表,庭上透漏正申请法律援助,郭官将案件押后至11月27日再讯,以等待法援结果,二人均没有保释申请。控方代表为律政司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伍淑娟。
3名被告依次为15岁黄姓男学生、26岁速递员陈泰森及25岁侍应伍始东,被控《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分裂国家罪。控罪指,他们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5年7月9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一同串谋和与其他人串谋,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任何部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或将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任何部分转归外国统治。
案件编号:DCCC1367/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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