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荟”结业| 酒楼楼层被封 海关 : 已接获相关举报 劳工处证收员工求助

鸿星集团旗下的尖沙咀“星荟”传出结业。香港饮食业职工会联合会秘书长何仁清向《星岛头条》表示,早在8月已听闻该店经营困难,当时实地考察亦发现该店已“拉闸”,惟店内仍有食材和用具,“有保安员透露早在我们到访一周前,即约7月底已见到舖头落了闸”。他指,据工会与工友了解,公司管理层曾透露因店舖主打婚宴生意,但近期生意不佳,故决定暂时关门,待有订单或婚宴举办时才再营业,“目前仍在了解工友的欠薪及拖欠长期服务金情况”。劳工处证实已接获员工求助。
星荟结业︱劳工处已接获有关雇员求助
劳工处表示已接获有关雇员求助,主要涉及欠薪及解雇补偿,提醒如有雇员被拖欠工资及其他雇佣权益,应尽快联络劳工处劳资关系科分区办事处。该处会提供适切协助。
星荟结业︱海关: 已接获相关举报
海关发言人表示,已接获相关举报,如发现违反《条例》的情况,会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海关提醒商户必须遵守《条例》的规定。消费者于购买服务时,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于购买服务后,应保留交易单据及相关纪录,若日后需作出申诉,可作为基本资料。市民若发现怀疑有商户违反《条例》,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条例》),任何商户如在接受付款时,意图不供应有关产品或意图供应与有关产品有重大分别的产品,或没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时间内供应有关产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
积金局:收34宗鸿星雇员投诉
积金局表示,“鸿星集团”约110名雇员,包括“星荟”雇员缴交2025年7月及8月的强积金供款及附加费。积金局已要求该公司立刻补交欠款,否则会再次入禀法庭提出民事申索。自2025年5月到目前为止,积金局收到34宗该公司雇员的投诉。
根据积金局资料,“鸿星集团”拖欠2025年2月至4月份的强积金供款及附加费,早前经积金局主动介入及调查后,已成功为约220名雇员追回涉及的约140万元欠款。就2025年5月及6月的欠款,积金局先后两次入禀区域法院为受影响雇员追讨强积金欠款及附加费,涉及金额约90万元,受影响雇员人数约190人。就该公司未有根据法庭命令补交欠款,积金局已展开相应执法行动。









星荟结业︱所在楼层封锁 电梯楼梯均无法进入
本网今午( 15日)曾致电“星荟”,惟电话未有人接听。记者随即到该店的尖沙咀舖位视察,发现店舖所在楼层的升降机掣已被封起,升降机亦无法到相关楼层;至于大厦的后楼梯亦设有警报系统,无法通过后梯前往“星荟”所在楼层。
将员工由旧公司“打包销售”至新公司
何续指,因该店位于尖沙咀黄金地带,有海景景观,租金亦较高昂,“有邻近的地舖店主指,该店的租金是其两倍”,担心店舖实际已是结业。他坦言,鸿星集团旗下多间食肆近期亦出现类似情况,包括通过更新员工合约,将员工由旧公司“打包销售”至新公司,涉嫌回避支付旧有的欠薪和遣散费,“情况如金记冰室翻版,我们在其集团的沙田、金钟食肆都有收到类似求助,管理层向工友指要签新约,而旧约的人工问题就自己去劳工处追”。
质疑做法如同由破欠基金“包底”
何质疑,鸿星做法如同让破欠基金“包底”,且工友的损失亦更多,“破欠基金不会百分百赔足,如强积金、休息日涉及薪酬已经不包,以我们经验,通常只会补偿到工友被拖欠的金额约六至七成;如过去曾有厨师有83日例假无法索偿,变相白做3个月”。惟他叹,工友对自身权益了解不足,常被误导破欠基金可补偿其损失。
正在协助鸿星中菜旺角店欠薪工友追讨的他,亦透露目前工友只是填了表向破欠基金申请,及进入强积金对冲遣散费的阶段,暂未获得款项,“而鸿星中菜的人事部当日在结业时,已计好晒粮,叫工人去破欠基金追讨,担心该集团正是用同样模式处理旗下食肆的欠薪问题”。
《星岛头条》记者正向鸿星集团查询,暂未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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