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董事疑遭情妇勒索案 女被告辩称投入所有感情爱事主 网上发布合照影片只为引事主注意

已婚男董事疑遭情妇勒索案,今西九龙法院续审。女被告出庭自辩,称自己当初认识男事主时,并不知道对方有家室,后来事主才坦白及声称跟太太没有感情,又承诺“虽然不能离婚,但他会照顾我一辈子”;女被告称自己会下厨及购买一万元一两的虫草去熬汤给被告,形容自己“投入我全部的感情去爱他”,但后来事主不接听自己电话和封锁微信,于是才网上发布两人合照影片,目的“只想引起他注意,来找我”。下午续审。
自辩称接受事主追求每月收4万生活费
45岁被告李燕林在普通话传译协助下作供,辩称从事美容业,高中学历及无案底。2011年来港定居,2017年认识男事主X,当时X已曾向她表白,但因X透露自己在北京有女朋友,所以她没有接受X。在2020年中,因为疫情缘故,她主动问候X,X则约她见面食饭,并在聊天中提到自己与北京女友已分手,其后两人每月会聚餐一至两次。
“圣诞老人不会骗人的”
被告辩称,至2020年11月,X问她收入状况,她告知自己月入约3万元,而X因为不想迁就其下班时间,便提出每月给她4万元生活费。被告称当时X向自己表白,“叫我做他女朋友”及不要上班,她有重复向X确认所言是否真实,X则回复“圣诞老人不会骗人的”。被告又称当时不知道X有家室,否则绝对不会接受X。
3个月后得悉X有家室但“不能离婚”
被告续称,约3个月后,她抱怨X陪伴自己的时间太少,X才坦承自己有家室,但X声称“跟他的太太没有感情”,虽然她当时感到难过,但仍接受了X有家室的事实。被告称“他(X)跟我承诺,他虽然不能离婚,但他会照顾我一辈子”,X又解释因自己和太太的家族之间有生意来往,故不能离婚;其后两人仍维持情侣关系。
收80万炒股 买每両1万元虫草熬汤全情投入爱X
被告称,X另曾分3至4次给她80万元,X在2021年5月给她首笔款项,并着她用来炒股票,而其余款项则用来还她内地的房贷,两人亦有提过开办美容院,但因疫情而没有实行。被告又指,当时两人每月会相见4至5次,她会为X下厨,甚至会购买价值一万元一两的虫草去熬汤给X,“我是投入我全部的感情去爱他”。
只要求买车从未提出买保时捷
至2021年12月初,被告向X提出买车,而X提议买二手车,被告则称有朋友买过二手车及经常须维修,故被告提出买新车;被告辩称,自己从来没有提出购买保时捷,因为感觉到X对买车一事不悦,故她亦没有再提起。
过年返深圳疫情隔离联络X不果
被告称,后来她和X仍有吃年饭,她在席间提到自己打算过年后回深圳一趟,X当时曾提出协助预订隔离酒店;被告在2月7日上深圳,在酒店隔离初期,X仍有透过微信联络她,但后来没有再回讯息,她以为X不方便,惟隔离后X仍没有回讯息。被告称自己手机现已没有两人之间的微信讯息,因为后来两人签署保密协议及她须删去所有讯息。
从未向X提出“后果自负”
至3月12日,被告回港。她曾多次致电X,但X没有接听;最后X有接听,但称自己不在香港港,当她问X“你为什么会突然间像失踪了一样”,X称不方便说,回港后“也许”会找她。被告称自己当时从没有提出X后果自负,两人在电话中亦语气平静。
遭封锁联络后发布合影“只想引起他注意”
被告辩称,她后来遭X封锁微信及电话,所以她在同年4月便把两人合照影片发布网上,希望X看到后主动找她,但影片并没有文字描述,而当X的助手Y在5月16日联络她,她便即时把影片下架,她当时没有索要金钱或提出要伤害任何人,“只想引起他注意,来找我”。
见面无提掌握对方住址及母亲资料
及至5月19日,被告和X相约在咖啡店见面。被告称当时气氛平静,两人没有争吵,她也没有提出自己掌握X的住址和母亲的资料等,因为她根本不知道,她虽然曾因买车一事而脸上流露不悦,“只是因为他答应买,但又反悔”。
指X称遭妻发现关系但承诺续提供照顾
被告辩称,当时X称自己跟人在打官司,而太太亦已知道两人关系,故两人不能再见面,须透过Y互相联络。她两度问X“你系咪想同我分手”,但X否认,X又表示会继续照顾她,“但是金钱上,就没有那么多啦”,生活费变为每月2.5万元,她对此并无异议。
曾要求X代供保险但无索要60万
2022年5月23日,X曾致电给被告。被告称她在电话中提到保险费快到期,因为X上年亦替她缴费,而当时两人仍未分手,故她要求X这次亦替她缴费。被告坚称,自己并没有向X索要60万元,而X当时亦声称自己母亲患病,面对太多事情、自顾不暇,故只能再照顾被告一年,希望她能慢慢把感情放下,“当时我个心就心软”,出于同情心便答应X。惟被告另指,当时两人并没有确实指出一年后两人便会和平分手。
上班见X拖女子 被告再遭X欺骗
被告辩称,至6月4日凌晨3至4时,她当时在朋友介绍下到尖沙咀一间按摩店内工作,她看到X和一名女子在一起,在两人离开时,她追出店外及想确认是X本人,其后她追到电梯处,看到X和该女子牵着手,她当时与X四目相对及说到“这么巧”,但X没有理会、并与女子一同离开。被告称她当时“整个人都开始发抖、站不稳”,她下班回家后感到非常气愤,而且当日X曾称自己在医院陪母亲,但却被她发现与另一女子在一起,“他又一次欺骗我”。
上载两人合照影片目的“想知他还有多少女人”
被告续称,她于是把两人的合照影片上载到YouTube,希望X会出来见自己,她想知道“除了他老婆、我以外,他还有多少个女人”;及后在6月6日早上,她曾收到X电话,X当时称“我黑白两道都有人,你知不知道你在踩我的底线”,于是她下午到警署报案。惟警方一直没有回音,被告称她在2024年11月向警方查询时,警方才回信指事件属感情纠缠。
受刺激感烦躁曾称“大家一镬熟”
被告曾在电话中向X表示“我给你弄疯了,我贱命一条,我跟你玩到底”,她辩称当时因为X在电话中一直狡辩,她感到烦躁才这样说。被告亦曾向Y提出“大家一镬熟”,她则辩称因为看到X与其他女人在一起,认为感情受骗及受到伤害,她很想X当面向自己解释,但X不愿意,她感到无助,“曾经有一个自杀想法”,想着如果自己死去,别人也会知道她是因X而死。
6月13日从未索要200万元
被告又坚称,自己在6月13日于住所楼下先后会见Y和X时,均不曾索要200万元。
被告李燕林,被控于2022年5月15日至2023年3月27日,分别4次未获资料当事人X同意下,披露X的个人资料,即其姓名及显示其容貌的影像;及于2022年5月15日至6月17日,两度以恫吓的方式作出不当要求,即要求X交出港币60万元及200万元。
案件编号:DCCC842/2023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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