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清理狗屎问题与妹争执 浙江女酒后21楼掟2狗落街
据浙江温岭检察院8月29日消息,该院近期办理了一宗高空掷物案件。一名女子小琴因清理狗屎问题与妹妹发生争执,酒后情绪失控,竟将两人共同饲养的2只宠物狗从21楼先后抛下,导致犬只当场死亡。法院最终依“高空掷物罪”判处其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人民币,下同)。
醉姐回家见满地狗屎即发狂
案情指,5月的一天,小琴与妹妹、男友侯某约了几个朋友一起吃夜宵。妹妹因为太累,凌晨1点多回家先睡觉。小琴彻夜饮酒至凌晨4时许,才返回其与妹妹共同租住的家中。小琴回家后看到阳台及自己房间到处都是狗屎,想把妹妹叫醒一起清理。妹妹半睡半醒中用脚踹了一下小琴的手,“都不愿负责,都别养了。”酒劲上头,小琴把自己的小狗从窗户“掟落楼”,一分钟不到又把妹妹的狗掟下去。两只狗是姐妹俩5月份旅游时买来的,小的约半公斤重,大的有6公斤。



凌晨5点,准备去干活的翁大叔目睹了这一幕。老翟将事情经过拍了下来,上报给了物业经理。期间又有一男一女,争吵著来到现场。最后,两只狗被这名男子抛进小区垃圾桶。物业经理赶到现场,报了警。7月底,案件被移送至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8月28日,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高空掷物罪判处被告人小琴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为何获缓刑判决?法学专家陈平凡表示,根据高空掷物罪法规,该女子从21层高处抛掷物品(两只狗)造成公共财物(铁树)损害,虽未伤及行人,但已是“情节严重”。高空抛物罪的构罪标准不以实际造成人员伤亡为必要,只要行为具有现实危险性即可入罪。小琴的行为,实际造成两只宠物狗死亡和铁树损坏,但未发生人员伤亡这一最严重后果,法院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较轻,拘役刑期在3年以下,有明显悔罪表现以及无再犯危险等因素,最终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的量刑,既体现了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刑罚威慑,又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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