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完成历史使命 林定国 : 其精神永远刻在两地人才培养丰碑上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成立近40年的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完成历史使命。众人今晚怀着十分感恩但又依依不舍的心情,一起回顾基金走过的辉煌历程,并向基金以及主席陈小玲致敬。
赞陈小玲为香港法律教育交流先行者
他于社交平台发文,指基金1988年成立,成立之初香港尚未回归。陈小玲作为基金的创会会长兼主席,一直亲力亲为参与基金的工作,以一丝不苟态度领导基金。身为非执业法律人,在八九十年代两地法律交流渠道缺乏之际,陈小玲开拓合作空间,为法律教育与两地交流作出深远贡献,非常有远见及值得敬佩;她是香港法律教育交流的先行者,鼓励启发不少其他后来者仿效,对落实 “一国两制”发挥非常积极的作用。







基金一直坚持加强法律教育及促进两地交流的宗旨,透过三方面为香港与内地的法治发展搭建起一座坚固且意义非凡的桥梁。第一是人才培育,基金支持了共230多位内地专家学者、逾2000名两地法律学子,学习了解两地的法律制度和发展;第二是专业交流,一共举办50多场专业研讨会、40多项交流互访等活动;第三是跨界连结,基金推动的学术与实习项目,获两地院校及法律界广泛认可。
林定国形容这一切均是亲身经历,他于30多年前便认识陈小玲,并获得她邀请参与基金的工作。陈小玲最近把一些旧照片发给他,最早的一张摄于1999年,但他相信二人认识的时间应更早。该些照片勾起很多回忆,包括他们到内地拜访北京政法大学、贵州大学,与老师和学生交流;也曾在深圳邀请内地和香港的法律学者,就一些具争议性的议题进行坦诚的讨论。基金的活动,令他对内地的法治建设有深刻体会,亦认识了很多内地和香港朋友,对其后来的发展起了重大的作用。
基金多年来大力支持律政司的工作,积极推动法治建设,并与各持份者紧密合作,透过导赏团、研讨会、参观及讲座等多元活动,深化内地学子对香港普通法制度的认识,持续促进两地法律人才交流和融合。
林定国称希望藉今天机会,以个人及律政司司长身份衷心感谢陈小玲。基金丰盛的旅程今天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虽然满心惋惜,但它的其精神与成就将永远刻在两地法治教育人才培养的丰碑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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