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政策大辩论】14岁女孩吸毒致死 ...... 黄秋生、姚永安、赖彦宏 他们说了什么?
(赖彦宏,卑诗省列治文市居民,是一名父亲。从未参与政治活动,2024年初因反对列治文设立毒品注射屋,开始投入社区活动,组织“为孩子站出来发声”(Speak Up For Our Children)抗议活动;随后推动学校反霸凌政策;又反对省府和市府在未经居民咨询下就设立永久性支援房屋。他和其他社区倡导者打出“Keep Richmond Safe”口号。)
赖彦宏
赖彦宏向《星岛网》投书全文如下:
姚永安先生在这篇评论中将这个悲剧归咎于父母的责任,而忽略了政府政策上的重大失误。父母在得知女儿染上毒品后,已经竭尽全力寻求帮助,并试图强行说服女儿进入戒毒治疗,但他们却被现行的政策束缚,无法有效地帮助自己的孩子。将责任推给父母,说他们没有说服孩子自愿戒毒,忽视了制度上对家长的无力感和对年轻人保护不足的问题,这是非常片面且错误的。
首先,政府政策,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处置,将孩子的选择权放在首位,忽视了家庭对孩子的保护责任。当父母试图让孩子接受治疗时,他们却被告知不能强迫孩子去戒毒,这样的政策并未考虑到成瘾问题的复杂性和年轻人面临的心理压力。未成年人往往难以完全理解毒品对身心的危害,因此需要父母的引导和帮助,而不是让他们完全自己决定。这样的制度使父母无法有效干预,并且错失了拯救孩子的机会。
此外,加拿大政府要求未成年子女在达到18岁之前必须有监护人,这一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引导和保护孩子,避免他们做出错误的决定。然而,当政府剥夺了家长在这些情况下的干预权力,并且将孩子的选择权置于家庭和社会的安全之上时,那么监护人的存在又有何意义呢?如果父母无法在孩子面临重大危险时提供帮助,那么监护制度到底是为了什么?既然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来保护他们的利益,那么为何在最需要的时候,政府却剥夺了父母这一基本权利?
其次,姚永安先生提到如果父母真的完全说服了子女戒毒,情况就会不同。这一观点过于简化问题。毒品成瘾并非单纯的“说服”问题,尤其是在14岁这样的年龄,孩子们面临同侪压力、情绪问题等多重挑战,这些都使得他们难以做出理性的选择。家长的责任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有效的社会和医疗支持,单靠家庭力量很难解决这一问题。
对于姚永安先生提到的“在西方社会,很多上几代的人都有食过大麻”,他将大麻合法化与此问题相比较,这是过于简化的说法。大麻和像鸦片类药物、芬太尼等硬性毒品有着天壤之别。硬性毒品如鸦片类药物和芬太尼的成瘾性要远高于大麻,有些情况下一颗药片就能让人上瘾。过量致死的风险更是大大高于大麻,甚至是千倍的差距。将毒品问题视为单纯的大麻合法化问题,不仅是对这些毒品危机的轻描淡写,还忽视了这些成瘾药物对社会、尤其是青少年的巨大伤害。在这个案例中,失去孩子的痛苦并非源于吸食大麻,而是芬太尼这类极具危险性的毒品。姚永安先生无法将这些问题如此轻描淡写,因为这并非是他的孩子命丧毒品,他应该更加重视毒品对家庭造成的毁灭性影响。
最重要的是,姚永安先生显然忽略了政府的政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支持合法化硬性毒品的立场,并试图将这些政策视为对抗毒品危机的解决方案,实际上会让毒品问题更加恶化。借着推崇所谓的“安全供应”政策,政府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毒品的使用,导致了更多的青少年接触到毒品,并未能提供足够的资源来支持戒毒治疗。这样的政策会使得毒贩更为肆无忌惮,对社会的危害更加深远。
因此,将责任推给父母而忽视政府政策的问题,是对问题的错误定位。应该强调的是,政府应该改变政策,为成瘾者提供更多的支持,而不是让孩子在这样的危险中无助挣扎。真正需要改变的是现有的政策,而不是一味指责家长的努力不足。
T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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