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华裔家长Jasmine有话说 035】替政府打工最爽?我不同意
【专栏/华裔家长Jasmine有话说 035】我们生来平等,这不表示我们没有差别。恰恰相反,差别大了。暂且不说别的,只说工作分工。暂且不说老板,只说打工人。
就说说打工人替谁打工这件事。
上个月有三条新闻很抢眼。第一条:28万公务员集体抗议一周回办公室上三天班。第二条:联邦政府过去8年支付的公务员加班费高达92亿元,其中一人一年加班费逾24万加元。第三条:联邦公务员数目过去8年增加50%,薪酬开支增加61%。
我瞬间恍惚了,以为自己生活在人人都想考公的天朝,而不是以平等自由著称的加拿大。在性别自由和吸毒自由方面,加拿大观念新潮,可是没想到,在工作方面,加拿大如此“传统”,还在为“有权力就有腐败”这条古老的西方谚语背书。
所以,公务员工作,也就是替政府打工,不管在哪里都是最爽的工作。
此外还有两种:给公司打工,或者替自己打工。说到这里,我想起夏天回中国时的一件小事。
一个远房亲戚向我母亲探问我在加拿大的工作。我在母亲的回复中听到犹豫和闪烁。而当说到我弟弟时,母亲的自豪感呼之欲出。
很简单,我只是一名幼教工作者,即“幼师”,而且是“个体户”,我的弟弟却在体制内工作。相比之下,“优劣”立判。
我没有指责我母亲的意思。母亲的反应完全是人之常情。公务员工作不仅听起来脸上有光,而且有实实在在的好处。在天朝如此,在加拿大同样如此,我上面提到的三条新闻就是证明。
为什么呢?因为政府是一个国家最大和最难监管的机构,因为政府是非盈利行政机构,因为政府是四年就有可能“权力过期作废”的短期机构,因为政府可供支配的钱来自纳税人,而一代代纳税人永远任人收割,于是政府的收入源源不断,支出大手大脚也无妨。毕竟机构那么大,部门那么多,多花一点小钱算什么,等审查部门花时间花金钱查到面前,都不知道是猴年马月的事了。
但公务员毕竟是少数。大部分人给公司打工。公司不同于政府,公司要赚钱,要进行成本核算,否则就有倒闭风险,所以给公司打工,不可能像给政府打工那么舒服轻松。但是这里面,给大公司打工,却有向公务员工作模式靠拢的趋势。
原因就在于,当世界朝着资源聚合和行业垄断的方向发足狂奔,大公司逐渐转变成貌似坚不可摧的巨无霸。而当竞争减弱甚至消失,一方面,大公司会和政府一样,呈现出同样的反应迟钝和鞭长莫及,另一方面,由于体格庞大,人数众多,大公司也会和政府一样,内部出现无数小空间,这些空间里有或大或小任当事人挥霍的自由。
所以从情绪价值上来说,如果当不了公务员,那就进不用见老板,只用见经理的大公司。但是如果不巧,你和直接管你的经理合不来,那你的日子可能就不好过了。
但在大公司打工的人也还是少数,更多的,最多的,就是给小公司打工。十几个人或者几十个人。小餐馆,小面包房,小物流公司,小园艺公司。这种工作最不容易摸鱼,因为老板往往就在眼前。
但是老板和经理不同的地方也在这里:只要你兢兢业业,老板没有看不到的。老板关心的是自己的生意。只要不是太笨的老板,一般不会和员工玩办公室政治。如果这个小老板真觉得可以在员工面前作威作福,那不用问,留不住人才,生意也长久不了。
可是哪怕是最勤奋最自觉的人,干活时也不愿意被人盯着。
这就是我从打工变成自雇的原因。而且我相信,众多自雇者,都至少和我共享这同一个原因。
自雇,自己给自己打工,自己给自己当老板。所有的事情自己干,所有的负担自己扛,所有的后果自己承担。工作时间可能很长,工作负荷可能很满,工作收入可能不稳定。但是,不用担心媒体曝光,不用担心裁员,不用听老板教我做人做事,不用被经理穿小鞋,不用和同事进行gossip社交。我必须承认,自雇,对我来说是工作中最爽的一种。哪怕给我一份公务员工作,我也不换。
更何况,我一样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说到这里我意识到,我说自雇好,是因为我在第二故乡加拿大。如果是在我来自的天朝,恐怕就没有这么惬意了。
所以我母亲说到我工作时心情复杂,可能也不是出于面子。她大概只是担心罢了。
文:语冰
加通社图片 / 资料图片
作者简介,湖南人,厂矿子弟,移加二十余年。两个孩子的母亲。重构写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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