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确定曾发生 颠覆国家政权严重罪行
“35+”颠覆案昨早裁决,16名不认罪被告中,14人被裁定罪成。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本案共45人被定罪,显示犯罪计划的规模和严重性,这次裁决显示法庭确定本案曾发生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行。至于政府会否视判决结果为“重大胜利”,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指出,此案没有赢家,形容这是一个非常可悲的故事,一些香港人正在试图制造另一个版本的香港,政府去阻止该情况的发生。
李家超昨透过新闻稿表示,这次裁决显示法庭确定本案发生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行,旨在破坏、摧毁或推翻《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方针确立的现行香港特区政治制度和架构。他表示,特区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会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在这方面,政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会全力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履行这天经地义的责任。
邓炳强斥外部势力不停抹黑
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在法庭审讯期间,境外势力公然不断抹黑司法机构、律政司和执法部门,甚至以恫吓的政治手段和误导性言论,制造压力,尝试干涉案件公平审讯;这是公然践踏法治的卑鄙图谋,政府予以最强烈谴责。
邓炳强昨午在政府总部会见传媒,指过去118天的审讯已清楚显示,各被告参选立法会选举并非为社会服务,而是为了否决一切财政开支的议案,强逼特首解散立法会,进一步强逼特首辞职,瘫痪政府,造成香港政治危机,社会经济民生受到极大破坏。他说,这些人计划通过街头暴动,为了个人政治目的,不理香港市民死活,形容“极其丑恶、丑陋、恶毒”。
邓炳强又说,市民清楚看到任何想危害国安的人都难逃法网,对于今次脱罪人士,律政司已提上诉。外部势力的香港代理人于该案审理时依然虎视眈眈,不停抹黑司法机构、执法部门,企图干扰法庭独立审判。被问及判词中提到阻碍特区政府施政属于颠覆国家政权,会否对未来示威游行活动造成影响,邓炳强称不能从判词中“攞一句出嚟就睇”,需从整体看待,并指游行示威是《基本法》赋予香港市民权利,“是绝对可以的”。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就案件会见传媒,称法庭定罪判词清楚指出颠覆案的严重性,各被告串谋犯案及有不同角色,虽然参与度有所不同,但均是“目无法纪、以身试法”,他认为裁决可以说是“当头棒喝”,“畀佢哋知道,佢当时做嘅事系错、系犯法嘅”。
李桂华指裁决是“当头棒喝”
李续指出,3年前即2021年1月就本案拘捕行动会见传媒时,曾被问及“点解初选会系违反《国安法》,点解系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他称经过118日审讯,检控官将警方搜获的“海量”证据向法官、传媒及听审人士展示,“大家应该好清楚明白,初选只不过系一个榥子”,犯案者目的是取得过半立法会议席后、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令特首须解散议会,待立法会重选后再重施故技,逼使特首辞职,最终目的是“希望政府瘫痪”,如果当日警方没有当机立断、采取行动,香港可能已踏上“揽炒十步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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