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佣上工3月猝死案 中介东主呻求助无门
(星岛日报报道)四旬菲佣五年前来港任职,曾投诉工作过于繁重,三个月后辞职,通知期内在雇主单位内猝死。涉案女佣中心东主昨于死因庭供称,处理劳资纠纷时“无法例规定agent可以到法庭求助,雇主都当香港agent系垃圾”,而中介收取资方费用,令人觉得偏颇,“由得佢哋(外佣)自生自灭,因为无一个实权嘅人去处理”,东主建议设立具实权的政府部门作第三方,介入跟进劳资纠纷。
菲律宾籍死者Leonita Arcillas Quinto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一日来港,到美孚新一住户工作,协助照顾一家四口,包括女雇主黄胜榕、丈夫以及一对儿子,翌年三月十九日辞职,翌月四日离世。研讯主任昨读出黄证供,指死者到港体检时显示身体状况正常,四月四日死者煮早餐后没有如常外出,躺在上格,夫妇十一时再探看时多次敲门和叫唤死者均没回应,随即报警求助,死者最终送院不治。黄曾称满意其工作表现。
涉案大众通女佣中心东主李伟康忆述,死者上班一个月左右曾致电李投诉“做嘢好辛苦,雇主成日投诉做嘢表现唔好,照顾小朋友又要清洁得好干净,好攰好疲劳,啲地少少邋遢都要继续做、重复去做,闹佢好大声”,“希望做错都好,唔好不停闹佢”。
倡设实权部门作第三方
李遂向黄反映可否减轻工作,为双方协调,雇主回应指“呢啲系工人应该做嘅嘢来,如果手脚快啲就唔使做到咁夜”。李续指数星期后双方上门准备解约,死者表现得不开心、疲累,“耷低头苦口苦面”,惟没有提及任何病痛,而雇主不断“话工人不是,好大声咁闹”。李亦没有印象有否跟死者谈及黄此前有不良记录。
李最后指出大部分劳资纠纷都依靠中介处理,免费提供协助游说双方妥协,至于能否改善则不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无法例规定agent可以到法庭求助,雇主都当香港agent系垃圾,唔想经agent,唔想畀一分钱。就因为畀咗钱,所有唔满意(外佣的事),全部都闹agent闹到X街”。另一方面中介又因收取资方费用,令人觉得偏颇“无用”,“由得佢哋(外佣)自生自灭,因为无一个实权嘅人去处理”,而目前制度下,劳工处等政府部门只能处理牴触法例或合约条款的劳资纠纷,包括薪金、年假等,然而工时长等争议无法解决。李希望政府能保障工人,如出现不人道对待可由政府跟进,建议设立具实权的政府部门作第三方,介入跟进劳资纠纷。
案件编号:死因研讯六六三——二○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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