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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第一篇文章日期: 2023-06-14
第1页最后一篇文章日期: 2023-06-14

“鲍鱼通粉”无鲍鱼 餐厅董事被捕

以鱿鱼充鲍鱼的“鲍鱼火腿丝通粉”。 以鱿鱼充鲍鱼的“鲍鱼火腿丝通粉”。

  (星岛日报报道)大埔一家餐厅以“鲍鱼火腿丝通粉”及“鲍鱼火腿丝奄列”早餐菜式招客,但被顾客发现口感不符,向海关作出投诉,海关人员“放蛇”购买,再送往化验,证实上述两款早餐均没有鲍鱼,只是用鱿鱼冒充鲍鱼,昨日采取行动,以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拘捕餐厅一名女董事助查。

  消息称,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位于大埔一家餐厅出售声称为“鲍鱼”的早餐,怀疑鲍鱼材料与声称不符,估计是以其他材料制作而成。该店铺出售两款早餐,包括鲍鱼火腿丝通粉及鲍鱼火腿丝奄列。

  海关其后到涉事餐厅买外卖,购得上述两款鲍鱼早餐,然后送往政府化验所检验,化验结果显示,该两款早餐的所谓鲍鱼,实则为鱿鱼。昨日,海关采取行动,拘捕涉事餐厅四十七岁女董事,她涉嫌供应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食品,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案件仍继续调查。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销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据饮食界人士指出,其他餐厅也有售卖类似早餐,多会写上“仿鲍鱼”,字面上已言明不是真鲍鱼,应不会引起误会。一六年葵涌新葵兴广场一家酒楼,出售八十八元鲍鱼福建炒饭,被顾客投诉不是鲍鱼粒,经海关人员放蛇,取走有关炒饭化验,证实并没有鲍鱼粒,只是螺肉粒,翌年该酒楼代表出庭应讯,被判罚款五千元。至于“菠萝包”无菠萝,一直无被人质疑,原因是它以酥皮外形作描述,不涉材料问题,有些名称是约定俗成,故未必牴触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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